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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走进广汽技术与产品交流”圆满举办
  • “走进中国汽车-北汽”技术与产品巡展活动暨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前瞻技术交流会
  • 2024汽车轻量化论坛在京召开
  • 《202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发布
  • 2023年新能源汽车智新峰会今日在京召开
  • 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2021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 第十届环青海湖(国际)电动汽车挑战赛尘埃落定
  • 第十届环青海湖(国际)电动汽车挑战赛发车仪式盛大举行
  • 2019年新能源汽车智新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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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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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丨2025“装备强国”系列之长安与东风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交流活动

活动通知丨2025“装备强国”系列之长安与东风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交流活动

2025-08-0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助力行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深化产业合作,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企业协同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装备强国”系列之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交流活动,组织行业内相关单位走进长安汽车与东风汽车,开展新技术交流及新产品展示,打造供需“一站式”合作平台,提供面对面供需对接机会,通过集中展示与交流,推动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走进广汽技术与产品交流”圆满举办

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走进广汽技术与产品交流”圆满举办

2025-05-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加快汽车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步伐,2025年5月20日,由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25“装备强国”系列活动之“走进广汽技术与产品交流”活动,在广州广汽集团总部顺利举行。 本次活动以搭建汽车产业供需对接平台为核心,旨在推动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深度协同发展,吸引了二十余家汽车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代表积极参与。   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主编李方正,广汽集团前瞻技术部部长刘巨江、采购本部动总与智联部部长黄日昌、采购本部车体部部长郭劲松,以及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副总裁厉思杰、精电汽车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文波、合肥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裁艾传斌等领导嘉宾出席活动。 在交流过程中,刘巨江介绍了广汽集团的研发规划。他表示,广汽期望与合作伙伴并肩前行,具体可从三方面深化合作:一是协同加快科技创新,持续深化与合作伙伴的创新合作,联合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应用。二是提升产品开放效率,将基于广汽自主一体化改革,实施全流程的产品开放效率提升计划。三是推动新合作模式,希望各位合作伙伴积极响应,共同实现合作方多元协同、平台化高效共用、供应链灵活可控、规模化提质增效。   广汽集团前瞻技术部部长 刘巨江 未来(北京)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精电汽车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道达尔润滑油(中国)有限公司、烟台润蚨祥油封有限公司、宁波市博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围绕产品技术创新与优势、应用场景及市场发展趋势等进行主题分享,共同探索汽车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主编  李方正   未来(北京)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张逸朗   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副总裁  厉思杰   精电汽车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文波   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车载商务总监  刘肖肖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监  唐俊平   合肥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裁  艾传斌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线市场总监  李承兴   道达尔润滑油(中国)有限公司车用油技术应用部 大客户应用经理  盛大清   烟台润蚨祥油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管部部长  王艳星   宁波市博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美国市场开发区域经理  李骏驰 活动期间,广汽集团相关领导及业务骨干参观企业展区,与广东弗莱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博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道达尔润滑油(中国)有限公司、长春捷翼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润蚨祥油封有限公司、贵州天义技术有限公司、易特驰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必捷必科技(吉林省)有限公司、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合肥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等参展企业代表开展面对面交流。各企业围绕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激光雷达、铝重力浇铸、车身控制、电子元器件、底盘系统、新材料等领域,展示前沿产品与创新解决方案,并与广汽集团技术工程师深入对接,积极挖掘潜在合作机遇,有力促进了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高效整合与协同发展。     本次活动聚焦智能座舱、汽车芯片、激光雷达、充电解决方案等汽车产业核心赛道,通过展览展示、技术交流等多元形式,搭建起广汽集团与零部件企业间的高效沟通桥梁。与会各方以开放姿态共话合作,积极探索汽车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新路径,为推动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注入新动能。 未来,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将继续围绕汽车产业链供需对接组织一系列交流,积极促进全行业资源的深度整合与协同发展,助力中国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202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正式出版

《202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正式出版

2024-12-25
经过一年的精心组织,汇聚行业权威专家、著名学者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智慧结晶的《2024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近日正式出版。该年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联合北京国能赢创能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建成立的编制办公室全面负责统筹、编辑、出版发行等相关事宜。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直属工信装备工程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原北京艾迪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面协助《年鉴》的统筹等工作。 作为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首部实用性工具书,它将权威性、指导性、学术性、综合性与实用性完美融合,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官方权威信息资料。在过去十五年里,年鉴始终秉持宏观行业综合阐述、中观区域辅助印证、微观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的编制架构,已然成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行业机构开展前瞻研究的重要基石,也是企业规划战略布局的关键参考,更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信息交流与合作的核心枢纽。 核心内容概览 01行业全景洞察 邀请超140位行业大咖,针对纯电动、燃料电池、智能网联等多类型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技术,深度剖析各领域焦点议题,精准勾勒行业发展路径,为行业持续稳健前行出谋划策。 02政策精准解读 全面梳理2023年度国家与地方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政策动态,深度结合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为汽车产业提供清晰明确的政策指引。 03区域深度聚焦 详细剖析46个重点区域在产业格局、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及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发展现状,以数据驱动区域创新协同,助力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 04单位风采展示 汇集136家行业领军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成果,涵盖生产经营、产能扩张、技术创新及国际合作等维度,直观呈现产业链全貌,填补大数据具象呈现的空白。 05海外视野拓展 广泛收集13个国家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政策走向、市场趋势、技术突破及产业链布局,为国内行业发展引入全球视角,搭建国际交流合作的坚实桥梁。 06行业大事纪要 整理收录2023年行业内超1000条重大事件,包括新项目落地、合资合作进展等关键信息,忠实记录行业发展轨迹,传承行业文化与历史记忆。 07标准规范集成 系统梳理2023年发布实施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涵盖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等多个层面,为技术研发与生产实践提供权威标准依据。 08创新成果分享 精选43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创新技术与产品应用案例,通过深度解析成功经验,引领行业创新驱动发展新潮流。 诚挚致谢与未来展望 在《2024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的编撰过程中,离不开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汽车行业主管单位的悉心关怀与指导,也得益于众多汽车企业、零部件供应商、科研机构的踊跃参与和鼎力支持。在此,我们致以最诚挚的感谢!未来,年鉴将继续以精准、权威、科学的数据和全面、客观、真实的内容,服务广大读者与行业同仁。同时,我们热忱欢迎各界人士为年鉴的优化完善建言献策,共同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信息资源的高质量发展。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走进中国汽车-北汽”技术与产品巡展活动暨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前瞻技术交流会成功举办

“走进中国汽车-北汽”技术与产品巡展活动暨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前瞻技术交流会成功举办

2024-12-12
2024年12月10日,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与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走进中国汽车-北汽”技术与产品巡展活动暨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前瞻技术交流会专场活动,在北京汽车产业研发基地举行。此次活动以“搭建供应链企业与整车企业沟通桥梁,打造供需一站式合作平台”为主题,聚焦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领域的关键技术,吸引了众多行业权威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参与。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艾迪智联董事兼总经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主编李方正,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智能网联中心电子电器技术总监魏跃远、材料及轻量化部总师王智文,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智能网联部副部长吴含冰,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教授、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底盘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盟主任张俊智,广东省大湾区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科意创(广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云,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专家、中央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任鹏飞等嘉宾出席了本次交流会。 上午的交流会聚焦智能网联与芯片主题,由李方正主持。会上,各位嘉宾就智能网联与芯片产业的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展开深入探讨与交流。     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智能网联部副部长吴含冰女士发表了关于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进展的演讲。演讲中,吴含冰深入剖析了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的现状,并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为行业提供了清晰的规范框架,有助于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在技术创新及应用方面明确方向。     广东省大湾区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科意创(广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云先生发表了关于《基于银烧结的 STPAK 功率模组及系统应用》的演讲。深入讲解了基于银烧结的 STPAK 功率模组相关技术细节,全面阐述了其在系统应用中的实际表现与优势。     南京仁芯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副总裁金栎先生进行了《高速 SerDes 芯片研发与探索》的演讲。金栎先生深入剖析了高速 SerDes 芯片的研发过程,对其未来发展方向展开探索。     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TO 李志刚先生发表了《从单域到跨域智能的开发探索与实践》演讲。李志刚深入探讨了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在从单域智能迈向跨域智能进程中的开发实践经验与成果,阐述了其演进路径。     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教授、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底盘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盟主任张俊智先生,发表了《电动汽车智能底盘的创新发展 - 面向 2030 的智能底盘技术体系与指标体系重构》的演讲。张俊智指出电动汽车时代智能底盘的重要性,深入讲解了面向 2030 年智能底盘技术体系与指标体系的重构方向,为行业呈现了智能底盘在提升汽车性能与操控体验方面的前沿研究与创新思路。     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决方案与交付部总经理白桦先生发表了《数字化转型出海新征程,助力中国汽车产业全球化大纲》的演讲。白桦先生深入探讨了如何借助数字化手段助力中国汽车产业开启全球化征程,阐述了相关战略布局与实施大纲,为汽车行业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了思路与方向。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特钢技术中心副主任杨成威先生进行了《钢铁在新能源汽车制造领域应用分享》演讲。杨成威先生深入讲解了钢铁在新能源汽车制造中的应用情况,涵盖材料特性、工艺适配及优势体现等多方面内容。     鞍钢汽车材料营销中心应用技术事业部技术总监姜志公先生发表了《鞍钢车身一体成型MPI零件解决方案》演讲。演讲聚焦于汽车制造领域的车身结构创新,姜志公先生详细阐述了鞍钢针对车身一体成型MPI零件所研发的解决方案,包括材料特性、技术工艺以及该方案在提升车身性能、优化生产流程等方面的优势与应用前景,为汽车行业在车身结构设计与材料应用方面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技术参考,现场吸引了众多汽车制造及相关产业专业人士的关注与讨论。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专家、中央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任鹏飞先生带来了《新能源车用大型一体式压铸件力学性能测试及精准化建模方法研究》的演讲。演讲聚焦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的技术探索,任鹏飞先生深入讲解了大型一体式压铸构件的力学性能测试细节,阐述了精准化建模方法的研究成果。   活动期间,北京汽车研究总院领导及各部门人员参观了展区,与参展企业代表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产品的技术创新点、应用场景及市场前景,并积极探讨潜在合作机会,进一步促进了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   此次交流会在热烈的交流氛围中圆满收官,成功构筑起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技术互通与合作的优质平台。未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将围绕技术与产品供需对接再组织一系列专场活动,积极促进全行业资源的深度整合与协同联动,汇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多方力量,共同开创产业发展新篇章。  
工信部调研奇瑞:充分肯定奇瑞高效履行供应商支付账期承诺

工信部调研奇瑞:充分肯定奇瑞高效履行供应商支付账期承诺

4小时前
8月22日至23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司长王卫明带队,赴安徽芜湖调研奇瑞汽车生产经营、反对非理性竞争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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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题】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企业专题】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3-12-28
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成立,隶属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经央企整合正式成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一部分,是国家授权指定第三方汽车检测机构,也是国内首个重型汽车专业试验基地,拥有国内先进的智能网联汽车试验道路,获得了交通运输部汽运中心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检测机构资质授权,通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的汽车公告产品检验场地能力核定,具备工信部公告检测、环保部目录检测、交通部达标车型检测、国家认监委车辆及零部件产品(CCC)认证检测、进出口车辆认证等检测资质,可提供从研发到认证的一站式服务,包括汽车全生命周期链的咨询调研、研发测评、标准法规解读、检测认证、品牌推广、关键质控等。   二、测试技术及规范研究与制定   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多位中国一流高校的汽车专业硕士、博士等高水平科技人才,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论文、 著作、 专利累计发表130余项。   在测试技术方面,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聚焦“安全”“绿色”“体验”三大技术领域,深挖智能网联汽车等相关产品、测试技术发展,通过开发主动安全及自动驾驶测试评价技术、车路协同测试评价技术、智慧交通解决方案,掌握国内自动驾驶测试评价核心技术,推动国内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评价标准化,初步形成了从先进驾驶辅助系统、自动驾驶等测试服务到评价服务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评体系。2021年公司在特装领域实现新突破,对军用无人领域检测技术实行探索,创造性设计自主跟随、环境感知、通信测试等创新新评价指标,形成了军用无人装备从底盘系统、通信系统、自主系统等多系统的全面测试体系。   为了深化技术改革,完善体系研究,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与部委深度开展政策/标准/技术研究,如双挂列车试点、双挂列车全景环视应用研究、标杆车型推选、组合辅助驾驶研究、工信部智能网联准入试点管理政策研究、智能网联准入试点测试评价体系研究等汽车政策编制与技术创新工作多项,与重庆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共同牵头《工业产品大气自然环境累积损伤巡检与智能评价机器人系统》等省部级课题多项,公司的科研能力、标准研究能力得到不断夯实,为国家汽车行业注入了新兴发展动力。   在标准工作方面,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关注检测标准法规、检测技术及行业政策发展变化,共牵头或参与《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智能网联汽车主观评价规范》、《国际道路运输车辆货物装载区技术条件》、《汽车列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14项国行标准制修订,推动国内汽车行业技术规范制定的同时,积极开展团标制定工作,牵头或参与团标《智能网联汽车 V2X系统预警应用功能测试与评价方法》标准多项,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已发布团体标准3项,已立项“领跑者”团体标准11项,促进企业产品高质量发展。   三、检测能力建设   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拥有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交通部公路院、环保部、CNAS等主管部委授权认定的试验资质,配备占地面积约1000亩的试验场,建设有国内最长、最宽、试验车速最快的直线性能道、国内规模一流的动态广场、32种可靠性道路,试验道路全长54.9公里,试验车型覆盖范围国内最广,可开展55吨及以下车型的公告、营运准入测试及ADAS&AD国内外标准法规检测、研发测试等汽车测试,当前建设国内外公告目录、营运准入、主动安全道路测试评价、整车可靠性评价、商用车测试评价特色能力,检测能力紧跟国内外标准制修订动态,符合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评价发展趋势,对已开展的特装检测业务、自动驾驶业务的能力水平健全及开拓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在设施设备方面,全面对标国际一流检测机构相关试验能力,投资近3亿元,搭建了整车级图像分析灯光暗室、底盘测功机、转鼓实验室、大型侧翻台等各色实验室,共购置了大小设备500余台,其中有全球顶尖的ADAS系统专用测试设备,包括自动驾驶机器人、惯性导航系统、双车协调控制系统、3D目标物及运动控制底盘、EVT目标假车和牵引系统、数采系统等,检测能力水平位居国内前列。   四、国内外交流   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积极参与标准及行业会议,与国内高校、政企建立了策略同盟关系,主动参与和组织行业技术交流会议、课题研究和项目研讨,实现友好协作和资源互惠,促进构建良好的行业发展蓝图;和国外主流TUV认证机构如莱茵、南德 、泰测等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同南德搭建ADAS目击实验室,为汽车企业搭建出口全球的检测桥梁,促进中国汽车检测与国际接轨。   五、发展规划   为响应国家智能网联发展政策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自动驾驶和车联网创新应用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下达的任务,中汽院(重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将进一步拓展规模及提升检测能力,完善丰富的测试场景及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完善的封闭场地、开放道路等相关检测能力,从标准、课题、技术三方面有序开展攻坚创新规划,牢牢抓住“测试评价”与“技术创新”两大关键点,引进新型测试评价技术,助推公司新能力开发业务转型,开拓既拥抱科研创新又发展业务技术创新的新局面。    
【X-GAME】用青春梦托起中国梦——“2023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竞赛训练营”顺利结营

【X-GAME】用青春梦托起中国梦——“2023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竞赛训练营”顺利结营

2023-11-28
2023年11月19-20日,首届“2023 X-GAME 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竞赛训练营”顺利结营。本次训练营由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共同主办,进一步扩大X-GAME的品牌效应,探索契合产业发展和特色青年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朱红致开班欢迎词,向首批参与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竞赛训练营的学员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将继续发挥学院在课程培训、人才孵化等方面的优势资源,积极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广泛的社会育人联盟,为X-GAME提供更多支持,为我国深入实施汽车强国战略,挖掘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青年人才。     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杰做开班动员讲话,他向支持和参与训练营的领导、专家以及学员们表示衷心感谢。X-GAME是上海国际汽车城深度挖掘数据人才、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透过赛事打造人才闭环,为产业发展持续造血,助力解决学生就业难、企业招工难等问题。未来,汽车城也将继续为汽车人才营造宜居宜业的沃土,欢迎各方人才汇聚在此工作、生活。       数据中心主任乔丽、训练营特邀导师以及20余名学员共同参加了开营仪式。   上海市交通工程学会绿色交通专委会主任刘惠萍带来了《“慧能萍说”--新能源汽车的那些年那些事》,由浅入深地与学员分享了亲历数十载新能源发展风雨征程后的心得与感悟。由此,一场场思想的饕餮盛宴由此拉开帷幕。来自企业、数据中心和同济大学的专家学者们以及来自就业促进中心的指导老师,围绕新能源汽车现状、大数据产业前景、创业政策解读等话题开展了10场主题分享,针对性强、内容丰富。思想的碰撞为学员打开了创新思路,学员们在课后分享环节中表示,此次学习机会难得,是一次营养丰富的“数据盛宴”,更是一场难忘的“创新洗礼”。               11月20日晚,学员们开启了“一江一河、红色航程”,在黄浦江夜景中领略中国式现代化上海的伟大成就,深深体会到在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进程中的使命感。伴随江风涛声,轮船驶回码头,在学员们与导师的惜别声中,训练营的全部课程圆满完成、顺利结营。     本次训练营不仅是X-GAME的一个全新尝试,也是数据中心开展特色人才培养和挖掘工作的重要一环。下一步,数据中心将继续围绕竞赛品牌,不断推进培训研发、完善与深化工作,为更多数据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搭建学习合作、互助的交流平台,数据赋能,用青春梦托起中国梦。     文字 | 市场部 编辑 | 朱震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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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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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丨推动5G技术在自动驾驶、车联网和车载娱乐系统研发应用

7小时前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24〕227号),强化5G技术在重点行业的支撑能力及创新应用,持续巩固我市在西部地区5G规模化应用的领先地位,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学技术局等十一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重庆市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近日发布,《方案》明确: 1)培育新终端:加强“5G上车”应用,鼓励重点汽车企业前装5G通信模块,促进新车型中集成5G通信技术,支持信息通信领域机构与汽车产业深度合作,推动5G技术在自动驾驶、车联网和车载娱乐系统研发应用。推动5G+智能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等终端设备研发应用。 2)5G+工业互联网:加速推进重点行业深化5G应用,围绕车联网打造5G创新应用场景。 3)5G+智慧交通:推进5G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等应用场景规模部署,深化基于5G的编队行驶、远程驾驶等高级别自动驾驶应用场景。推动5G在自动导引运输、集卡自动驾驶等场景中形成标准化解决方案。推进5G在“车—路—云”协同智能公交车等场景的深度应用,强化5G技术在重庆中心城区自动驾驶、山区高速公路多场景无人摊压机集群施工技术融合应用。 4)加速5G融合应用产品落地:推进机器人、摄像头、移动智能终端等5G产品在车联网等垂直行业领域深度拓展,健全5G融合应用产品体系。 5)打造5G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信息技术安全评估准则,聚焦汽车等重点行业,培养5G安全保障能力和5G综合技术检测验证服务能力。 6)加强5G行业虚拟专网供给:面向交通等重点行业推广5G虚拟专网技术。推进汽车产业等领域的规模化部署,助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重庆市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5G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5G应用规模化发展,带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普及应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24〕227号),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充分发挥5G牵引作用,强化5G—A创新赋能,深化5G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融合,提升5G—A技术产品新能力,推动5G—A赋能新场景,增强5G规模应用的产业全链条支撑力、网络全场景服务力和生态多层次协同力,助力重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底,全市形成“能力普适、应用普及、赋能普惠”的发展格局,全面实现5G规模化应用,巩固我市在西部地区5G规模化应用的领先地位。 ——5G网络能力显著增强。拓展5G覆盖广度深度,5G个人用户普及率超80%,5G网络接入流量占比超70%,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达39个,全面支持IPv6技术。按需推进5G网络向5G—A(演进增强型网络)升级演进,实现5G—A超宽带特性规模覆盖。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梯度成长的良好态势逐步形成,打造特色鲜明的5G应用创新载体,在重点领域建成1800个5G行业虚拟专网,构筑“通感算智”深度融合的新型数字底座。 ——加快5G产业供给能力建设。深化5G与数字技术融合,聚焦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领域,着力发展芯片、融合终端和终端模组产业,推动5G赋能各产业链条,支撑重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产业发展趋势,面向典型应用场景,打造5G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参与5G生态建设,建成不少于2个典型行业的5G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关键环节能力的本地化发展。 ——5G规模应用成效凸显。丰富5G新消费新体验,面向工业、医疗、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5G应用领航者,带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5G—A在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率先应用落地,打造特色项目,以点带面推进5G—A应用规模发展。力争大中型工业企业5G应用渗透率达45%,推动5G物联网终端连接数达260万,推动全市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二、应用升级,推动多方位深度赋能 (一)5G带动新型消费扩大升级 1.培育新终端。加强“5G上车”应用,鼓励重点汽车企业前装5G通信模块,促进新车型中集成5G通信技术,支持信息通信领域机构与汽车产业深度合作,推动5G技术在自动驾驶、车联网和车载娱乐系统研发应用。推动5G+智能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等终端设备研发应用,促进重点电子信息企业对5G+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裸眼3D、XR应用等创新产品的孵化与市场推广。(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丰富新体验。加速5G新通话、裸眼3D、云手机、5G消息等应用创新。鼓励企业加大对5G+AI技术融合应用的研发投入,打造工业、教育、医疗、文旅和融媒体等领域的新型交互应用。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面向公众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促进5G超高清视频及直播在娱乐、赛事、电商等领域规模发展。鼓励长短视频平台加大4K/8K和全高清视频内容供给。(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重庆通信管理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委宣传部) 3.营造新环境。支持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和终端企业联合建设5G新型应用创新工场和体验中心,开展AI大模型、面向公众应用的网络切片等新技术试点,促进网络、内容、终端协同创新,为5G新业务新产品研发提供试验环境。打造面向重点行业的5G应用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重庆通信管理局) (二)5G赋能生产经营提质升级 1.5G+工业互联网。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加快推动5G+工业互联网网络设施、技术产品、融合应用、产业生态、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深化重点行业领域5G工厂建设,推广一体化、集约化解决方案,打造一批有特色的5G工厂及典型应用。加速推进重点行业深化5G应用,围绕车联网打造5G创新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重庆通信管理局) 2.5G+智慧电力。加速配电自动化、电力巡检、分布式能源管理等场景规模推广。面向新能源发电并网、高质量配电网、新型调节性电源等需求,推动5G在发电设备运维、配电自动化、输电线/变电站巡检、用电信息采集等场景应用创新。(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能源局、重庆通信管理局) 3.5G+智慧交通。推进5G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等应用场景规模部署,深化基于5G的编队行驶、远程驾驶等高级别自动驾驶应用场景。加快5G技术与RGV等物流终端融合,探索低空航空器交通运输、智慧停车等5G创新应用服务场景。推动5G在港口和机场远程控制、自动导引运输、集卡自动驾驶等场景中形成标准化解决方案。推进5G在“车—路—云”协同智能公交车等场景的深度应用,强化5G技术在重庆中心城区自动驾驶、山区高速公路多场景无人摊压机集群施工技术融合应用,建设智慧高速公路,开展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等重点区域5G智慧服务区试点。(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重庆通信管理局) 4.5G+智慧农业。加速5G在种植、养殖等场景创新应用。推进5G与智能农机、农业机器人深度融合,深化5G在农产品冷链物流、电商直播等领域中的应用,提升基于5G的农业传感器、控制器、机器人、无人机等智能化装备研发生产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大数据发展局、重庆通信管理局) (三)5G助力公共服务普惠升级 1.5G+政务服务。面向法律服务、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外网移动办公等需求,依托一张网、一朵云,加快构建5G赋能的智慧政务与社会服务体系,探索开发5G政务智能终端。借助5G、大数据、云计算、超高清视频、VR/AR等技术手段,构建5G政务大厅、视频办、掌上办等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重庆通信管理局) 2.5G+数字教育。推进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等设施的智能化升级,积极融入国家教育专网建设。加强5G与室外实践教学科研、虚拟仿真实验实训、校园体育体测等重点场景深度融合应用,加速5G在“在线教学、教育综合评价、校园管理”等环节应用进程。推动5G教育终端设备创新研发,加快5G智慧教育建设。(牵头单位:市教委;责任单位:重庆通信管理局、市科技局) 3.5G+社会治理。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智能指挥调度、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管网监控等场景5G规模应用,加大5G监测预警终端、智能防护装备、无人化救援装备等安全应急装备的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推动5G摄像头、5G智慧表计等规模部署,探索基于5G的建筑、桥梁、道路等微形变监测应用。推进5G在水利监测感知、智能预报调度、水利工程管控等智慧水利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重庆通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防动员办、市住房城乡建委) 4.5G+智慧文旅。加快旅游治理和服务、文物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乡村旅游等领域5G规模化应用。推进5G与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融合,探索新型内容生产、传播和体验方式,加快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博等行业数字化转型,打造沉浸式文旅体验新场景。增强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等演出现场5G通信服务能力。加强5G应用、内容生成和装备升级协同创新,提升文化装备智能化水平和产业化能力。持续开展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培育一批5G景区,打造5G+数字文博精品项目。(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重庆通信管理局) 5.5G+卫生健康。结合无人机、救护机器人等无人系统,运用VR/AR、全息、3D打印等技术,推广急诊救治、远程诊断、远程重症监护、公共卫生防控、健康管理、医院管理等5G应用场景,培育5G智慧健康养老、远程手术等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重庆通信管理局) 6.5G+数字体育。推动5G在体育训练、健身指导、运动培训、赛事直播、智慧场馆等重点场景规模应用,实现4K/8K高清画质直播、虚拟比赛场景、远程培训和指导、场馆智能化管理、沉浸式观赛等应用场景,培育5G数字运动、5G体育赛事互动等服务新模式,强化5G体育器材研发能力。(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重庆通信管理局)   三、产业升级,构筑全链条发展支撑 (一)聚焦5G核心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加快推进基站、芯片、模组、核心网、终端和仪器仪表等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优化原材料采购、零部件生产、整机组装到交付的协同管理,构建5G—A产业能力,打造5G产业集群,推进5G在全市重点发展的33条产业链的规模化应用,加快5G毫米波端到端产业链成熟。整合创新资源、加强供需对接、汇聚产业合力,带动5G产业链上下游共同打造5G行业应用场景创新生态。(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重庆通信管理局、市科技局) (二)强化5G融合应用技术研发创新 深化5G+AI赋能行业智能化变革,加快5G+北斗技术提升及应用推广,推进5G与TSN、边缘计算、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深度融合。提升5G天线、网络设备、终端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强化5G技术在重点垂直行业的技术研究、标准研制和产品研发,推动供需双方跨领域联合创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重庆通信管理局) (三)加速5G融合应用产品落地 夯实5G产业基础,提升芯片/模组、融合终端/装备、行业虚拟专网、解决方案等关键环节低成本高质量供给能力。推进机器人、摄像头、仪器仪表、工业终端、移动智能终端等5G产品在工业、车联网、物流、建造、能源、水利、农业等垂直行业领域深度拓展,健全5G融合应用产品体系。指导开展“5G Inside”(5G内置)等供需对接活动,研发推广基于5G的“小快轻准”数字化技术产品。(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重庆通信管理局、市水利局) (四)打造5G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打造面向垂直行业、社会民生、新型信息消费的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5G综合技术检测验证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信息技术安全评估准则,聚焦汽车、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培养5G安全保障能力和5G综合技术检测验证服
成都丨纳入市试点范围的换电设施项目给予补贴,单个站最高30万元

成都丨纳入市试点范围的换电设施项目给予补贴,单个站最高30万元

7小时前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省能源局相关政策要求,为规范重庆市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网络的建设布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了《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明确: 一、补贴范围 1)补贴对象为成都市范围内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可正常使用、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标准且已接入省级、市级监管平台的公用充电设施、换电设施和“智慧小区”项目。 2)已取得省级、市级补贴的充电设施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补贴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应属于乡乡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及其他领域。乡乡全覆盖、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其他领域充电设施单枪功率不小于60千瓦;“智慧小区”充电设施单枪功率不小于7千瓦。“共享型”换电站能够服务3个及以上汽车品牌。 4)以下充换电基础设施不纳入补贴范围:利用专属停车位为专用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建筑物及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直接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仅为单一汽车品牌车辆提供换电服务的换电设施。居民小区个人自用充电设施,以及由新能源汽车销售单位无偿配套的充电设施。 二、补贴标准 1)公用充电设施项目补贴标准为:三星等级,标准为180元/千瓦;二星等级,标准为130元/千瓦;一星等级,标准为90元/千瓦;一星以下等级,标准为10元/千瓦。单个场站最高补贴20万元。 2)“智慧小区”充电设施项目补贴标准为:三星等级,标准为1260元/车位;二星等级,标准为1000元/车位;一星等级,标准为740元/车位;一星以下等级200元/车位。单个小区最高补贴6万元。 3)换电设施项目补贴标准:对纳入成都市试点范围的换电设施项目按270元/千瓦给予建设补贴,单个站最高30万元。         成都市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197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川财建〔2023〕30号)、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清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市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网络的建设布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充(换)电基础设施,主要是: (一)公用充电桩,指在独立地块、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及酒店配建停车场、加油(气)站公路服务区、医院、园区景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或是利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园区以及在公交车、客运汽车、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专属场站同等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 (二)换电设施,指通过电池更换方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相关设施的总称。 (三)“智慧小区”项目,指在居住小区内按照“统建统服,有序充电”模式,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统一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安全管理且具有主动错避峰有序充电功能,具备企业负荷管控平台,并能够通过平台调整充电时序和功率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市级监管平台是指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测监管平台。市级监管平台按照《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成经信能源〔2024〕7号)组织对全市公用充电设施项目、“智慧小区”项目进行评星考评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于2023年、2024年下达成都市的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中的任务配套资金,包括激励资金未使用完部分,合计11571.01万元。   第二章 补贴范围 第五条 补贴对象为成都市范围内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可正常使用、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标准且已接入省级、市级监管平台的公用充电设施、换电设施和“智慧小区”项目。 第六条 已取得省级、市级补贴的充电设施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第七条 申报补贴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应属于乡乡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及其他领域。乡乡全覆盖、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其他领域充电设施单枪功率不小于60千瓦;“智慧小区”充电设施单枪功率不小于7千瓦。“共享型”换电站能够服务3个及以上汽车品牌。 第八条 以下充换电基础设施不纳入补贴范围:利用专属停车位为专用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建筑物及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直接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仅为单一汽车品牌车辆提供换电服务的换电设施。居民小区个人自用充电设施,以及由新能源汽车销售单位无偿配套的充电设施。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近三年在专项审计、补贴申报、监督检查、安全管理等方面未发生过违法违规等情况。 第十条  申报补贴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应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公用充电设施项目应接入“川逸充”APP。 第十一条  申报主体应是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主体;投资主体变动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多个投资主体的应委托一个投资主体申报并附相关委托说明。 第十二条  申报项目应于申报周期内建成投运,投运时间以验收合格报告日期为准。公用(贸易结算用)充电桩须完成当地市场监管局备案并取得强制检定报告(“智慧小区”充电设施项目不纳入)。 第十三条  申报公用充电场站、“智慧小区”补贴的项目需取得场站考核考评星级标准;未参与评级的场站的按照最低标准计算。 第十四条  申报项目应符合《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137号)相关规定。   第四章 补贴标准 第十五条 公用充电设施项目补贴标准为:三星等级,标准为180元/千瓦;二星等级,标准为130元/千瓦;一星等级,标准为90元/千瓦;一星以下等级,标准为10元/千瓦。单个场站最高补贴20万元。 第十六条 “智慧小区”充电设施项目补贴标准为:三星等级,标准为1260元/车位;二星等级,标准为1000元/车位;一星等级,标准为740元/车位;一星以下等级200元/车位。单个小区最高补贴6万元。 第十七条 换电设施项目补贴标准:对纳入成都市试点范围的换电设施项目按270元/千瓦给予建设补贴,单个站最高30万元。第十八条  本次补助兑现,若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补助资金超过省级补助资金总额度,则同比例下调各项补助标准。   第五章 申报程序 第十九条  补助资金按照“预下达、后清算”模式开展,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申报: (一)发布通知。市经信局公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具体申报要求。 (二)材料报送。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三)项目初审。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发改、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联合上报市经信局。 (四)信息核实。市经信局委托市级监管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线上线下信息核实。 (五)项目审计。市经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六)项目公示。市经信局会同市级部门对相申报材料进行审评,在官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资金拔付。审核后符合补贴条件的,根据资金拨付程序由相关区(市)县财政局拨付至企业。   第六章 申报材料 第二十条  公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项目建设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申报汇总表,建设补贴资金验收表; (二)投资主体和充电运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承诺书; (四)区(市)县级以上项目立项备案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五)公用(贸易结算用)充电桩的强制检定报告; (六)充电桩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充电桩保险单据; (七)申报项目现场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JPEG,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不少于2张),申报项目接入市级监管平台(由市级监管平台统一推送省级监管平台)信息截图; (八)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智慧小区”充电设施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项目建设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申报汇总表,建设补贴资金验收表; (二)投资主体和充电运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 (三)小区管理单位与充电运营商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运营商公章); (四)企业承诺书; (五)区(市)县级以上项目立项备案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六)充电桩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充电桩保险单据; (七)申报项目现场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JPEG,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不少于2张),申报项目接入市级监管平台(由市级监管平台统一推送省级监管平台)信息截图; (八)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换电设施项目申报材料如下: (一)项目建设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申报汇总表,建设补贴资金验收表; (二)投资主体和充电运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承诺书; (四)区(市)县级以上项目备案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五)申报项目现场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JPEG,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不少于2张),申报项目接入市级监管平台(由市级监管平台统一推送省级监管平台)信息截图; (六)充电桩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充电桩保险单据; (七)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 详细申报材料以申报通知为准,以上资料电子档1份,纸质档3份(自留1份,属地主管部门1份,市经信局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开展申报、核查审计、公示、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及拨付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配合部门做好资金预算保障,督促指导部门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 第二十五条 各区(市)县要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充(换)电设施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的审核和资金管理,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绩效评价,确保奖励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第二十六条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骗取补贴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等国家相关法规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中激励资金部分,已按照2020年市经信局等3部门印发《成都市支持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充换电设施部分)》(成经信办〔2020〕1号)执行。 第二十八条  纳入本办法补贴范围的充换电设施,不再按照《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经信规〔2024〕3号)组织申报。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经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依法依规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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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丨支持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等发展方向开发新一代燃料电池电堆 项目补助最高1000万元

7小时前
为强化专项资金对市氢能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放大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连市财政局修订形成《大连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业经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日印发,要求遵照执行。《办法》明确: 1)支持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在示范任务范围内,对搭载本市企业生产的电堆或动力系统总成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取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后,市级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实际下达的奖励资金给予电堆或动力系统总成生产企业1:1配套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根据国家新的要求研究制定。在进入示范城市群之前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补贴按照原政策执行,之后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2)支持氢能核心零部件、关键装备和整机(车)开发: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等重点发展方向,用于开发新一代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关键装备,用于改进集成关键装备小型化、模块化、轻量化和性能提升以及研发制造氢能整机(车)的研发费用支出。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项目实际研发费用支出给予最高30%补助,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以下为《办法》节选部分   一、支持氢能核心零部件、关键装备和整机(车)开发 支持范围: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机车、分布式电站等重点发展方向,用于开发新一代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关键装备,用于改进集成关键装备小型化、模块化、轻量化和性能提升以及研发制造氢能整机 (车)的研发费用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研发相关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等研发相关经费支出。 支持标准: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项目实际研发费用支出给予最高30%补助,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支持氢能产业重大制造投资项目建设 支持范围: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的氢能产业链上下游重大制造投资项目。 支持标准:项目建成投产且通过验收后,按照不超过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持政策一事一议。   三、支持商用加氢站(含撬装式加氢站)建设示范 支持范围:支持符合大连市布局要求建成并投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加气能力计算)500千克以上(含)的新建和改扩建加氢站;撬装式加氢站建设要服从大连市保供调度工作安排,保障车辆运营和场景示范需求。 支持标准:对于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加气能力计算)大于1000千克(含)的新建和改扩建加氢站,2026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每座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250万元;对于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加气能力计 算)在500千克(含)和1000千克之间的新建和改扩建加氢站,2026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每座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200万元。   四、支持商用加氢站运营和“绿氢”制取 2026年12月31日前,在加氢站运营期间确保提供加氢服务且销售价格不高于20元/千克,以加氢站加注氢气重量测算,给予加氢站加注氢气8元/千克补助。若前款加氢站氢气来源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制取、电解水“零碳”绿氢的,对提供氢源的制氢企业给予10元/千克的补贴。   五、支持氢能源交通工具推广应用 在示范任务范围内,对搭载本市企业生产的电堆或动力系统总成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取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后,市级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实际下达的奖励资金给予电堆或动力系统总成生产企业1:1配套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根据国家新的要求研究制定。在进入示范城市群之前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补贴按照原政策执行,之后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六、氢能装备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和监测平台建设 支持范围:由氢能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含转制科研院所)牵头组建的具备一定资质和能力的氢能装备公共检验、检测平台,氢燃料电池示范车辆等整机装备运行、氢气储运和加 氢安全监测公共数据平台等。 支持标准: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给予最高30%补助,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市政府确定依托重点高校院所、重要专家团队牵头设立的氢能产业发展研究院等研究机构,支持政策一事一议。   七、支持氢能产业生态建设 对氢能产业园运营费用(不包括人员费用)给予补助。对入驻氢能企业或项目达到10家及以上的,按照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予以补助。 对经市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批准成立的氢能行业协会、氢能产业联盟或高校科研院所承办的,由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协)办的重大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予以经费支持。经认定,按每次活动费用的50%给予补助,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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