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丨拓宽新能源货车市场需求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交通运输结构,深化减污降碳改革,推进市区老旧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美丽杭州,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杭州市人民政府制定《杭州市实施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推进减污降碳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并于近日印发。《方案》明确:
1)拓宽新能源货车市场需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各自重点领域用车单位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鼓励政府投资、国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使用新能源货车,并在招标文件中逐步提高新能源货车使用比例。鼓励设置新能源渣土车优先消纳保障的激励措施,提升新能源渣土车消纳效率。鼓励货运平台开通限行区域派单提示功能,提升新能源货车派单比例。
2)降低新能源货车购置成本:鼓励新能源车辆厂家和经销商积极出台促销方案和维修优惠方案,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新能源货车购买(租赁)分期政策,有效减轻车主一次性购置成本。引导保险机构完善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提升新能源货车车险服务水平。
3)完善新能源货车服务体系:依托杭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引导充电设施企业科学布局。加强充电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鼓励维修企业与相关院校合作,培养一批专业的新能源货车维修人才,推动形成“人才充足、服务便捷、成本合理、标准统一”的新能源货车维修市场。
4)构建补能驿站网络:在干线公路沿线、城市周边区域、分拨中心等地因地制宜建设大功率充(换)电站、甲醇加注站等基础设施。2026年,建成大功率充电桩不少于150个;到2028年,建成大功率充电桩不少于500个。

杭州市实施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推进减污降碳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交通运输结构,深化减污降碳改革,推进市区老旧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美丽杭州,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综合采取补贴激励、区域限行、丰富新能源货车使用场景、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等措施,推动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和新能源货车大规模应用。到2026年,力争淘汰老旧柴油货车2.5万辆,新增新能源货车1.6万辆;到2028年,力争淘汰老旧柴油货车5.5万辆,新增新能源货车3.7万辆,PM2.5浓度下降1微克,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万吨以上,绕城高速合围范围(以下简称绕城范围)内交通物流基本实现清洁运输,绕城范围外开通多条绿色低碳运输路线,大宗货物基本实现清洁运输。
二、主要措施
(一)统筹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
统筹协调政策工具,更大范围、更大力度推动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或更新为新能源车,从根本上扭转我市以国五及以下货车为主的公路交通运输结构。
1.系统排摸明确工作重点。各区、县(市)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推动辖区范围内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全面排摸存量和实际使用情况,聚焦绕城范围和各区、县(市)城市建成区等重点区域,建筑工地、渣土消纳、大宗货物运输、有清洁运输改造任务的工矿企业等重点领域,车龄大、车况差、高排放等重点车型,梳理形成淘汰更新清单,制定“一车一策”,全面推动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新能源车辆大规模应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系统梳理整合政策效力。全面梳理现有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国家“两新”政策等上级资金支持,统筹地方各类补贴和支持政策,形成全市统一的淘汰更新补助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
3.推动轻型货车淘汰更新。聚焦城市内部物流等使用场景,对老旧轻型柴油货车的淘汰更新予以补助支持,缩小“油电差价”,提升新能源车辆全生命周期的竞争优势。到2028年,力争完成全市范围50%老旧轻型柴油货车的淘汰更新,轻型货车领域清洁运输格局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4.推动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聚焦绕城范围内和各区、县(市)城市建成区等重点区域,着力推动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以及有清洁运输改造任务的大宗货物运输车辆等细分领域的中重型货车率先取得突破。到2028年,力争实现绕城范围内50%老旧中重型货车的淘汰更新,重点行业工矿企业全面达到清洁运输要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综合执法局)
(二)全力构建覆盖广泛的补能网络。
1.构建补能驿站网络。大力建设绿色运输廊道和低(零)碳货运线路,优化完善公路物流补能设施规划布局,在干线公路沿线、城市周边区域、分拨中心等地因地制宜建设大功率充(换)电站、甲醇加注站等基础设施,构建目的地充电为主、中途站补能为辅,“公用+专用”的补能驿站网络。2026年,建成大功率充电桩不少于150个;到2028年,建成大功率充电桩不少于500个,其中,上城区、滨江区至少各设1个充电站,拱墅区、淳安县至少各设2个充电站,西湖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桐庐县、建德市至少各设4个充电站,萧山区、钱塘区、临安区至少各设7个充电站,原则上每个充电站配备不少于10个大功率充电桩。(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2.完善公共站点布局。围绕大宗货物运输线路,在物流园区、货运站场等重要节点,以及高速公路、国道等主要物流廊道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出入口,布设大功率充换电设施及依托现有加油站布局甲醇加注设施。2026年,重点打通热电企业煤炭运输线路,在货运廊道沿线增设大功率充换电站点,其中萧山区、钱塘区各选定一处场地,改造为新能源重卡专用补能场站。(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3.强化专用站点建设。以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等固定作业场景专用车辆为重点,采用“场站配套”建设模式,在具备条件的混凝土预拌站、渣土码头、主要物流基地等固定作业场所建设专用补能设施,实现“作业即补能”。(牵头单位:市建委、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城投集团、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4.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城乡建设部门在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并会同相关部门予以政策与资金支持,规划资源部门配合做好站点选址和土地供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负责协调公路沿线服务区(站)场站、物流园区等场所大功率充电设施用地保障,国资监管部门指导国企做好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工作,供电部门做好电力保障,商务部门牵头甲醇加注站建设,发展改革、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协助,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市城投集团和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等国企强化担当意识,形成“属地出地、国网保电、财政支持、市场运作”的工作模式,推动充换电站点建设,提升我市充换电设施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城投集团)
(三)持续强化柴油货车通行管理。
1.优化本地通行管理政策。分类型、分阶段、分区域逐步优化货车通行管理政策。对于国四柴油货车(含轻型、中型、重型货车),2027年起在市区范围内实施限行,2028年起全市域限行;对于国五柴油货车(含中型、重型货车),计划于2027年起在中心城区(即错峰限行区域)实施限行,计划于2028年起在绕城范围内实施限行。
根据柴油货车淘汰情况,适时扩大柴油货车限行范围。同时,鼓励各区、县(市)针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划定绿色物流区。对因应急抢险、保障城市运行等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柴油货车,实行通行证管理,并严格管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2.全面强化外地货车管理。打通我市“货导系统”和国家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的信息匹配渠道,精准识别外地车辆排放阶段,强化外地车辆入境监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四)不断优化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和改革措施。
1.拓宽新能源货车市场需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各自重点领域用车单位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鼓励政府投资、国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使用新能源货车,并在招标文件中逐步提高新能源货车使用比例。鼓励设置新能源渣土车优先消纳保障的激励措施,提升新能源渣土车消纳效率。鼓励货运平台开通限行区域派单提示功能,提升新能源货车派单比例。(牵头单位:市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市机关事务局)
2.降低新能源货车购置成本。鼓励新能源车辆厂家和经销商积极出台促销方案和维修优惠方案,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新能源货车购买(租赁)分期政策,有效减轻车主一次性购置成本。引导保险机构完善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提升新能源货车车险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
3.完善新能源货车服务体系。依托杭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引导充电设施企业科学布局。加强充电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鼓励维修企业与相关院校合作,培养一批专业的新能源货车维修人才,推动形成“人才充足、服务便捷、成本合理、标准统一”的新能源货车维修市场。(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4.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按相关规定推动建设重点用车单位门禁视频监管系统,督促重点用车单位实时监管进出货车,严控高排放等问题车辆进入。强化综合执法,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开展路检路查,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冒黑烟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5.深化交通领域减污降碳改革。积极探索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路径,构建清洁化、低碳化的减污降碳协同体系。开展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攻坚。推进应用场景建设,扩大电能、甲醇等新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示范性应用。推进交通领域清洁能源替代,促进用能结构低碳化,降低货车碳排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城投集团、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保障,相关部门积极协同,集中攻坚,会商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淘汰更新补贴、通行管理、充换电设施建设等相应制度政策体系,形成整体工作方案,推动工作精准落地。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工作资金,以绩效为导向,统筹用于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能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本方案中老旧柴油货车主要指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和车龄较长的国五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本方案自2026年4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