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内容和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内容和方法》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内容和方法》由公安部提出,委托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制修订:制定;项目周期:18个月;标准类别:管理;主要起草单位包括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清华大学、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于关键场景的预期功能安全测试验证技术”
行地标转化: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内容和方法》(立项编号:2025BZ005)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使用范围
基于工信部、公安部明确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测试与评估要求,以及后续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相关车辆登记、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需求,本标准适用的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自动驾驶系统,在系统功能激活期间,无需驾驶人操控,能够由自动驾驶系统自主操控上道路通行的汽车;适用的道路通行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车辆运行所在地相关道路交通通行规则规定。其他具有自动驾驶功能和辅助驾驶功能的道路载运工具开展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的,宜参照执行。
2、主要技术内容
针对智能网联汽车,规定了自动驾驶系统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的一般要求、测试内容和测试方法。
一般要求,主要明确了测试内容应与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设计运行条件、可激活通行区域涉及的道路通行规定相匹配,符合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实际;测试方法应包括模拟仿真测试、封闭场地测试、实际道路测试。
测试内容,主要明确了测试场景、测试通过条件等相关要求。其中关于测试场景要求,应综合考虑特征道路通行、交通信号理解与响应、特殊环境应对、交通参与者交互以及交通风险预测与应对等五个维度,模拟仿真测试场景应全面覆盖自动驾驶系统涉及的有道路通行规定,封闭场地测试场景应基于仿真测试结果构建关键典型道路通行场景,实际道路测试场景应包括道路通行规定相关的道路结构、交通信号、天气环境、交通参与者等特征要素。关于测试通过条件,明确了不违反道路通行规定,不发生责任交通事故,以及不存在不合理急刹、停驶、转向等影响交通安全、秩序等要求,同时明确了车辆信号控制、安全速度、安全距离等道路通行规定量化评价要点。
测试方法,主要明确了测试条件、测试数据、测试监督管理等相关要求。其中:
测试条件分别明确了多支柱测试实施基础软硬件条件,模拟仿真测试应使用具备数据防篡改、实时记录等功能的场景库应用终端,仿真工具链应支持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场景与评估数据接口等要求;封闭场地测试应具备高速、路口、隧道等场地条件,具备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信号设施设备,具备实现能见度变化的雨、雾天气测试环境,具备与交通参与者相匹配的行人、车辆等模型;实际道路测试应具备专用数据采集设备,能够实时记录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安全事件发生时,车辆外部交通环境和自动驾驶系统运行数据。
测试数据应满足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评价需求,包括被测车辆及目标物、环境、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车道线、系统激活和接管等数据元素。
测试监督管理要求主要明确了测试过程要求、数据安全要求和一致性评估要求。其中,测试过程要求明确了模拟仿真测试平均每条道路通行规定相关测试场景不小于10例,每套场景测试不少3次;封闭场地测试每条道路通行规定相关测试场景不小于1例,测试车辆不少于3辆;实际道路测试应当基本覆盖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激活区域涉及的道路通行规定,应当在试点区域和道路范围内开展,测试车辆不少于3辆,激活里程累计不少于300公里。数据安全要求测试数据在整个测试过程中不能被篡改,数据齐整完备无缺失,涉及到安全事件的应同时提交原始数据。一致性评估要求应选取同一道路通行规定对应的多支柱场景开展数据比对。
目的意义
在政策法规要求方面,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抢占自动驾驶技术制高点,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已陆续出台法律法规,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准入和道路通行。我国也将智能网联汽车纳入新质生产力重点发展方向,积极推动其规模化应用和自动驾驶技术迭代。随着自动驾驶系统逐步替代传统驾驶人的操作角色,如何确保车辆在道路交通环境中安全、合规运行,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焦点。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制定的R157、R171等法规明确要求,自动驾驶系统应遵循运行所在地的道路通行规定。然而,目前国际层面仍缺乏相应的测试验证方法,难以系统评估自动驾驶系统对道路通行规定的符合性。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构成了道路通行规定的核心法律依据。为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安全合规上路,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明确提出“自动驾驶系统在激活状态下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道路通行规定”。《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试点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编制指引》(工通装函〔2024〕325号)进一步提出了符合性测试的目标、实施路径与评估要求,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目前准入试点已成功开展了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实践,有效提升了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安全水平。为巩固试点经验,在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中,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上路前应当开展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并要求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配套测试内容和方法。四部委发布的准入试点通知提出了配套的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等多层次测试验证框架。这标志着国家层面对智能网联汽车安全、合法上路运行的高度重视,亟需建立科学、统一、可操作的测试评价标准体系,以满足产业准入和监管的迫切需求。
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方面,企业在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过程中,普遍面临自动驾驶系统未能全面准确理解并遵循道路交通规则的现实问题。如网上公开报道的特斯拉FSD,虽然其操控车辆能力达到了开车经验丰富的“老司机”水平,但在国内压实线变道、在左右转弯车道直行、不会进入待转区等违规现象频发,导致驾驶人1日内记满交通违法12分,分析其原因,FSD算法主要是由北美地区驾驶人数据训练的,但中美道路通行规定和通行场景均存在明显差异。如2025年3月29日安徽高速小米su7碰撞伤亡事故诱因之一即是其驾驶自动化系统未遵循在临时施工区域减速慢行的道路通行规定。这些现象反映出,现有自动驾驶系统的训练场景与我国实际交通法规体系之间存在差距,企业缺乏系统化、定量化的测试评估方法,难以实现对“不得影响通行秩序”“防范不合理风险”等安全原则的有效验证。
进一步深入调研发现,汽车产品研发阶段,技术人员虽构建了大量场景用于自动驾驶功能训练,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道路通行规定已具有完善且有特色的管理体系,企业研发人员无法与交警一样,从安全、专业角度系统的理解,导致自动驾驶系统测试效果仅限于不发生碰撞等定性评价,然而对不影响通行秩序、不造成不合理风险等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需求,未见针对性测评项目和方法,缺乏定量化评价。
与传统驾驶人考试不同的是,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即是自动驾驶系统ODC与交规进行匹配,比如目前应用最广泛的高速自动驾驶功能只需符合高速相关道路通行规定。如何符合交规、匹配测试场景、选择测试方法,交警是最专业、最权威的。鉴于此,德国奥迪、日本丰田以及长安、华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都非常关注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目标是在产品研发阶段提升基础安全性能,防止消费者使用后发生交通违法、责任事故等严重后果。因此,亟须制定科学、统一的技术标准,明确自动驾驶系统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的具体内容与方法,为企业研发和产品准入提供明确指引。
该类标准应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确立的通行规则,结合自动驾驶系统的功能特点,形成可量化、可复现的测试场景和评估准则。此外,依据《标准化法》的相关要求,通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形式确立测试方法,将有助于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整体安全水平,推动实现依法合规、安全可靠的规模化应用。
综上所述,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标准,既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车辆安全通行要求的必要举措,也是依据《标准化法》完善产业标准体系、支撑政府行业管理的迫切需求。该标准将为企业提供明确技术依据,从源头提升自动驾驶系统合规能力和安全性能,为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