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征求《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促进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更好适应汽车产业发展新形势,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企业审查要求》《产品审查要求》《决定》)意见。
政策制修订背景
《企业审查要求》和《产品审查要求》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的配套实施文件,自2019年6月1日施行以来,有力支撑了我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对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对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修订上述政策文件的背景如下:
(一)积极顺应产业变革,更好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近年来,汽车产业正加速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方向转型,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行业加速融合,人工智能、自动驾驶、软件升级等技术不断迭代,产业生态加速演进、产品形态更加多元。同时,也行生出新的安全风险,对企业和产品准入审查提出新要求,对汽车行业管理带来新挑战。因此,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顺应产业创新发展趋势和行业管理需要,加快修订完善《企业审查要求》《产品审查要求》,支撑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二)统筹现行管理要求,健全《公告》管理体系的需要。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健全标准制度体系,并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优化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规范货车上装委托加装管理等政策,《公告》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为强化《公告》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便利性,有必要系统整合行业管理政策和标准最新要求,统筹纳入《企业审查要求》和《产品审查要求》,实现企业准入审查“一件通办”。
(三)完善准入审查要求,切实保障产品安全质量的需要。汽车行业非理性竞争使得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选择通过压缩研发周期、降低零部件采购价格等措施加快产品迭代、压缩成本,可能导致产品安全质量、售后服务难以有效保障,不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准入审查要求,强化企业研发生产能力、品牌和商标管理、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要求,提高生产企业准入审查相应门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企业审查要求》主要修订内容
总体上,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谋划。统筹考虑现行汽车准入管理要求,合并相关技术审查要求,提高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保持《企业审查要求》现有主体框架结构不变、车型种类不变,保证准入审查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二是坚持安全底线,保障产品质量。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加强供应商管理,提高产品安全质量和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落实售后服务承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优化完善。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新形势新问题,结合不同车型类别行业发展特点,以及汽车企业生产方式变化新情况,对应调整企业能力要求,更有针对性地优化完善准入审查要求。四是坚持顺应变革,推动产业提质升级。顺应汽车产业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趋势,提高生产准入门槛,加严企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升级、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等能力要求,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行业规范有序竞争,推动汽车产业提质升级。结合智能网联汽车强标制定实施进展,研究优化准入审查方式,保障稳妥有序实施。
主要修订内容:通过“提高、增加、优化”三个方面措施,对《企业审查要求》相应条款进行了调整。“—个提高”,全面提高企业智能化、网联化相关能力要求和生产准入门槛,明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通用要求以及相关企业软件升级、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等能力要求,切实强化企业产品安全质量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个增加”,补充增加“集团化管理”要求,明确了集团化管理中下属企业能力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准入管理效能和行业资源利用水平,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三个优化”,一是顺应电动化趋势,合并新能源汽车准入审查要求,增加新能源特种车底盘企业能力要求;二是结合细分行业特点和生产方式变化,增加货车上装委托加装管理要求;三是注重减轻企业负担,结合产品变化和技术进步调整生产设备要求,结合产品研发特征不同,针对性弱化部分研发能力要求。
《产品审查要求》主要修订内容
总体上,一是严守安全质量底线。优先纳入提升车辆安全与质量性能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通过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有力推动产品质量水平提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聚焦问题精准施策。针对现行《产品审查要求》中标准和技术要求予以更新;针对相关标准中未明确细化的审查要求进行明确,已在相关管理文件中明确的技术要求予以纳入;针对行业提出的合理建议予以采纳;充分保证《产品审查要求》的时效性、合理性和权威性。主要修订内容:一是通过在《产品审查要求》中引入可靠性等涉及车辆质量、安全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筑牢车辆安全底线,促进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充分结合现行标准、相关部门管理文件要求以及行业合理建议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规范和明确审查要求,提升审查工作精准度与实效性。三是坚持包容审慎原则,为新兴技术应用搭建制度通道,支持行业技术创新。
《决定》主要修订内容
考虑到修订《企业审查要求》《产品审查要求》时,已经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中的四个附件的内容进行了整合,因此同步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决定》。主要修订内容:删除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中的四个附件,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并对正文中相关表述进行对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