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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征求《氢燃料电池车辆加注协议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计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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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25/10/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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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下达《氢燃料电池车辆用加注规范》标准修订计划,计划号:20255086-T-469。


国家标准计划《氢燃料电池车辆加注协议技术要求》由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本文件规定了氢燃料电池车辆高压氢气加注协议的基本要求、通用要求、加注边界条件、加注过程以及加注过程控制的要求。适用于氢燃料电池车辆加氢设施用加注协议。氢内燃机车辆、氢能船舶、氢能有轨电车、氢能飞行器、氢能工程车辆、氢能发电装置、氢气运输车辆等的加氢设施用加注协议也可参照本文件。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1)修改了加注协议制定方法。主要考虑车载储氢气瓶厚度及材料热物性等参数直接影响加注过程氢气温升,而国内外高压车载储氢气瓶规格型号较多,因此制定加注协议时需要考虑储氢气瓶热交换能力。


2)修改了加注协议标识定义。主要是考虑到现有市场上不同型式和规格的加氢机以及不同的车载储氢系统加注需求,增加了加注最大流量等级标识。


3)修改了加注氢气温度等级要求。原加注氢气温度等级T40(-40℃<T<-20℃)时,对于车载储氢系统容量低于10kg的乘用车等,加注速率较低,单次加注无法实现3-5min加满,因此对加注氢气温度等级细化,修改为T40(-40℃<Tm<-33℃)和T30(-33℃≤Tm<-20℃C)。对于车载储氢系统容量较大的II型瓶,T40和T30受加注最大流量限制,加注速率变化较小,因此增加加注氢气温度等级 T30D(-40°C<TH <-20°C)。


4)修改了车载储氢系统容量类别要求。考虑了国内物流车、大巴车、重载型车辆以及机车、船舶等车载储氢系统的加注需求。


5)增加了加注最大流量等级要求。加注最大流量影响平均加注速率,实际加注过程最大流量主要受加氢枪/加注口零部件影响,根据当前加氢硬件流量现状,将H35和H70最大流量分别设置不同等级。


6)增加了车载储氢系统气瓶容积要求。相同车载储氢系统容积下,单瓶储氢容积对加注过程氢气温升影响较大,因此需要规定加注协议所允许的车载储氢系统气瓶容积范围。


7)增加了车载储氢系统气瓶结构要求。不同长径比的气瓶内部流场和温度场分布不同,进而会影响加注过程气瓶与环境的热交换能力,根据市场气瓶调研结果,规定了车载储氢系统储氢气瓶长径比范围。


8)增加了车载储氢系统气瓶材料特性要求。气瓶组成材料以及材料热物性参数对加注性能影响较大,Ш型瓶内胆材料为铝,IV型瓶内胆材料主要为塑料PA(聚酰胺),缠绕层主要材料为碳纤维。根据调研统计结果,规定了相对保守的车载储氢系统气瓶材料特性数值。


9)增加了最小加注流量要求。考虑到加注流量较小的情况下,可能会造成在加注过程中车载储氢系统的进气阀门或者加氢口后的单向阀不断震动损害使用寿命,因此规定了不同车载储氢系统对应的最小加注流量要求。


10)更改了管路压力损失要求。对于常规的加氢机管路和车载储氢系统管路总成,其压降值一般高于3MPa;当管路压降过高时,加氢站气源利用率低,加注速率降低,考虑到大容量车载储氢系统快速加注需求,降低管路最大压力损失为18MPa。


11)增加了连续加注要求。主要考虑存在H70储氢系统先在H35等级下加注后在H70等级下连续加注的可能性,当加注速率不一致时会有超温的风险,因此规定了每次启动加注前车载储氢系统初始温度应满足初始温度范围要求,从而避免连续加注超温的问题。


12)增加了管路系统温度要求。根据加氢机和车载储氢系统可能达到的温度范围确定,加氢机最低供氢温度-40℃,车载储氢系统最高允许温度85℃。


13)修改了附录C的加注协议表格范围。当前国内车载储氢气瓶主要以H35-III型瓶为主,考虑为了轻量化、高储氢密度的发展趋势,H70-IV型瓶具备发展前景,因此加注协议表格主要覆盖H35-II型瓶和H70-IV型瓶。


14)删除了附录D的加注协议表格范围。主要考虑当前流量加注协议应用性不高,并不是未来的主要加注方法。

 

预期经济效果:预计到2030年,国内加氢站数据将达到5000座,则需要加氢机至少10000台,按照每台加氢机平均价格50万计算,则近五年的产值为 22.5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