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综述-充电基础设施
2018 年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支撑了我国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充电联盟)统计,截至到2018 年12 月,我国公共类充电桩达到33.1 万台,比2017 年净增约11.7 万台,私人充电桩数量达到47.7 万台。公共类充电桩和私人充电桩总量超过80.8 万台,车桩比为3.7:1,发展规模持续保持全球首位。
一、行业动态
1、政策发布
2018 年,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发改能源〔2018〕1698 号)提出了力争用3 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的工作目标;2019 年四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取消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高品质”成为下一步发展重心,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充电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确保充电安全、提高充电服务水平是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2、地方政府承担推动充电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
各地方政府是政策的执行者,2018 年部分地方政府在中央政策的指导下,制定了适应当地市场的政策实施细则,为当地产业环境的改善提供政策支撑。
北京市成管理和交通委发布《关于加强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对辖区内尚未建设充电设施且向社会开放使用的既有停车场(含限时开放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引导燃油车避免占用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发现燃油车辆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的情况,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执法,这也为停车场及充电运营商对燃油车占位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为促进当地电动汽车应用,部分地区制定了非常优惠的充电电价政策。一是直接降低充电电费价格,在促进电动汽车规模增长的基础上,改善了充电设施运营环境,例如,福建省制定相关政策,经过电力报装的充电场站可享受大工业电价减半政策;二是电力企业开放售电侧市场的基础上,允许充电运营商参与到电力交易当中;三是制定“绿电交易” 机制,使充电设施可以享受消纳清洁能源的电价优惠政策, 例如,张家口市和国网冀北电力公司开展的线上绿电交易机制。
3、联盟标识管理(认证)体系
充电联盟组织开展充电设施认证工作。截至2018 年,总计有30 家企业的40 款型号产品申请联盟标识(检测、认证)评定,其中已完成标识(检测、认证)评定工作的有23 款型号产品,未通过的有6 款型号产品,已通过的有17 款型号产品,在评的有17 款型号产品, 标识(检测、认证)评定一次通过率为74 %。
目前有中电联认证中心、天津华诚认证中心(中汽研)、上海添唯认证技术有限公司(上电科)、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5 家授权认证机构发出标识,已发放标识34203 张。
二、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
1、深化充电设施标准体系
为适应充电技术的发展和产业需求,2018 年,在原有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在电动汽车充电安全、大功率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技术、电动汽车充放电双向互动技术等方面进行了标准体系的前期研究工作,分析技术应用场景,提出了标准体系,做好标准前期顶层设计。
2、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
2018 年,充电设施标准化工作进展顺利、整体推进有序。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标准6 项,发布标准6 项。分别是《电动汽车充放电设施术语》(NB/T33028-2018)、《电动汽车充电与间隙性电源协同调度规范》(NB/T33029-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33001-2018)、《电动汽车车载静止式直流电能表技术条件》(GB/T36277-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技术规范》(GB/T36278-2018)、《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目前,充电设施有效标准50 项,正编计划项目共47 项,其中,国家标准14 项,行业标准13 项, 中电联标准20 项。
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公共充电设施总体情况
截至2018 年12 月,公共类充电桩保有量超过4 万台的省市有北京和上海,分别为北京44640 台、上海41315 台; 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超过3 万台的省份有广东和江苏,分别为广东36009 台、江苏33809 台;公共充电桩保有量在一万台以上的省市有山东、浙江、河北、天津、湖北、安徽及陕西, 保有量分别为山东24854 台、浙江18962 台、河北14969 台、天津14197 台、湖北10821 台、安徽10751 台和陕西10145 台。我国公共充电桩区域集中度较高,北京、上海、广东和江苏这四个区域的公共充电桩在全国占比达到46%,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浙江和河北这几个区域的公共充电桩占比更是达到65%。
2018 年全年各省新增了93943 台公共充电桩,其中江苏2018 年新增公共充电桩10187 台,增量超过1 万台;公共充电桩增量在5 千至1 万台的省市有上海、浙江、山东、北京、广东和陕西,其中上海8874 台、浙江省7108 台、山东省7008 台、北京6939 台、广东6669 台、陕西5990 台;另外,湖北、福建、天津、河北等省市新增公共充电桩数量也较多。
2、公共充电设施类型情况
2018 年我国交流桩和直流桩保有量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而交直流一体桩的保有量变化较小。直流桩保有量占比已由2017 年12 月的39.45%持续上涨,到2018 年12 月直流桩保有量占比已达到46%。对2018 年各季度交、直流桩增量的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新增公共充电桩中直流桩的数量高于交流桩的数量。而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在新增公共充电桩中,直流桩占比不断提升,从2018 年第一季度的54.36%上涨至2018 年第四季度的67.08%。2018 年新增公共充电桩中,直流桩增量为58746 台,占比达到63%,而交流桩增量为35184 台,占比仅为37%。交直流一体桩仅有微量上涨。
3、私人充电设施发展情况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飞速发展,私人充电桩的配建工作也呈现较好势头。截止2018 年12 月,根据收集到的706926 条车企上报车桩相随数据来看,我国已配建私人充电桩数量达到 476869 台,配建率为67.46%。进入2018 年以来,私人充电桩配建率维持在68%左右。
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存在的问题
虽然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较快,但行业仍然面临着基础不牢固、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等问题。一是充电设施平均利用率相对较低,行业盈利能力低,商业模式尚未成熟,有待进一步探索。二是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整体产业链中处于弱势地位,车企参与度相对较低,动力电池充电技术升级难以协调。三是充电设施总量虽然较大,但技术水平依然偏低。各类充电设施只能实现单向充电,还难以与电网互动,私人充电设施无法提供智能共享服务。四是充电运营企业众多,手机应用程序较多,运营商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水平有待提升。
五、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1、充电技术创新应用
随着全球汽车电动化的进程,充电技术也日新月异,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V2G 等技术也逐渐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示范应用,“智能、高效、便捷、安全”称为充电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方向。
首先是动力电池实现技术突破、成本有较大幅度的降低,既可以实现电动汽车高功率安全快速充电, 也为电动汽车参与电网互动提供经济效益基础。
第二充电设备在原材料和加工工艺上实现进步,提高设备质量可靠性, 为先进充电技术的产业化奠定基础。
第三引导规模化电动汽车参与电网互动,一是通过制定电动汽车向电网送电的相关政策措施,利用电动汽车储能的特性,实现电网肖峰填谷, 从而产生经济效益;二是电动汽车通过智慧车联网服务平台以及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实现绿色电力网上交易,消纳过剩的清洁能源;三是依托互联网和现代信息通讯技术,把分布式电源、储能、负荷等分散在电网的各类资源相聚合,进行协同优化运行控制和市场交易,实现以电网为中心实现用户侧“源-网-荷-储”的智能互动。
2、多元化充电运营模式探索
随着社会经济从“互联网+”向“+互联网”模式的转变, 充电基础设施产业运营模式的创新也将会在与互联网融合的过程中进行创新,充电增值服务体系将形成充电服务为基础、互联网平台为入口、出行配套服务为生态的服务体系架构。
3、充电设施与多产业融合发展
为更好地打造电动汽车生态服务体系,充电设施需要发挥其跨领域、学科的优势,积极连接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延长充电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形成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发展体系。
一是联合高科技企业,借助互联网、能源等行业的技术力量,实现电动汽车车联网、充电设施服务网、智慧能源互联网、智慧交通网的融合,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
二是加强充电产业与出行服务等产业融合,赋予充电产业新的服务模式,提升产业盈利能力,并带动产业向智慧出行服务产业延伸。
三是有效整合现有行业参与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推进产业市场融合,建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多主体参与的有序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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