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 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内容和方法》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公安部近日组织完成了《智能网联汽车 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内容和方法》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背景
为鼓励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抢占自动驾驶技术高地,美国、德国、日本相继出台法律法规,允许本国品牌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准入、上路通行。我国也将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纳入新质生产力发展战略,工信部、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以下简称“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上路通行,迭代应用自动驾驶技术。同时,鉴于驾驶人操控车辆的技能被自动驾驶系统部分或者全部取代,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各国已达成共识,智能网联汽车必须与人类驾驶人一样,能够遵循道路通行规定。因此,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的首个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ADSGTR)及国内配套强制性国标《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联合国自动驾驶认证法规R157、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要求中均明确提出了自动驾驶系统在激活状态下,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道路通行规定,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即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要求,并提出配套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等测试验证的要求,但具体测试内容和方法尚未提出。
除上述智能网联汽车准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地需求以外,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对明确自动驾驶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内容和方法的需求也日益凸显。从现阶段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情况来看,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自动驾驶系统尚未能够严格遵循道路通行规定,相关能力缺乏全面有效地验证:在汽车产品研发阶段,技术人员虽构建了大量模拟仿真场景用于自动驾驶系统训练,但我国道交法相关道路通行规定已具有完善且具有特色的管理体系,深入调研发现,道路通行规定是面向人类驾驶人管理,企业研发人员无法与交警一样,从安全、专业角度系统的理解,导致自动驾驶系统无法全面地学习;在封闭场地测试阶段,现有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要求仅规定了红绿灯遵守、不压实线等道路通行规定遵守能力定性测试内容,对变道、超车等关键性驾驶场景,缺乏定量测试;实际道路测试仅局限于小范围通行区域,自动驾驶系统测试目标仅限于不发生碰撞,对不影响通行秩序、不造成不合理风险等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需求未见针对性测评。因此,在前期行业标准需求调研过程中,相关企业认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是保障车辆安全上路通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相关测试方法和内容的明确有助于提升车辆安全运行水平,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广泛应用。
此外,自动驾驶系统从功能来理解即机器驾驶人,对驾驶人驾驶技能进行准入考试,确保其能够全面的、准确地学习、遵循道路通行规定,是道交法赋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定职责,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要求中也明确智能网联汽车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评估由公安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但智能网联汽车已经将传统意义的车辆和驾驶人集于一体,传统的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已经不适用,亟须立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填补空白,加速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内容和方法。
综上所述,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相关标准,明确测试内容和方法,有利于支撑国家管理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有利于企业提升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技术水平、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落地应用;有利于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履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的一般要求、测试内容和测试方法。适用于搭载自动驾驶系统的智能网联汽车,其他具有自动驾驶功能(含泊车)和驾驶辅助功能的道路载运工具开展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的,参照执行。同样适用于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期间,自动驾驶系统发生驾驶能力变更的、可激活区域范围拓展的,或经评估自动驾驶系统存在交通安全风险的,需要补充开展的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
主要技术要求
范围:明确了标准的规范内容、适用对象及适用场景。
在规范内容方面,本文件以道路通行规定为核心,系统规定了测试的一般要求、测试内容和测试方法,构建了从测试场景设计、测试条件设定、测试过程管理到道路通行规定要求判定的完整技术闭环,涵盖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和实际道路三种测试手段,确保自动驾驶系统在激活状态下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通行规定。
在适用对象方面,本条将搭载自动驾驶系统的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本标准的直接适用主体,其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是上路安全的基本前提。同时,考虑到当前产业发展的现实情况,无人配送车、无人清扫车、具备泊车功能的智能汽车以及搭载驾驶辅助功能的各类道路载运工具正在快速进入公共道路场景,这些道路载运工具虽在功能、运行工况上与自动驾驶汽车存在差异,但同样面临遵守道路通行规定的强制性要求。为填补当前标准覆盖的空白、避免出现监管盲区,本条规定上述道路载运工具开展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时参照本标准执行,为尚未纳入强制范围的相关产品提供技术依据和测试方法框架,既体现了标准的包容性,也为后续相关标准的制定预留了衔接空间。
在适用场景方面,本文件在明确标准适用于车辆上路通行前的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适用范围延伸至车辆上路通行后的全生命周期。当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期间发生自动驾驶系统驾驶能力变更、可激活通行区域范围拓展,或经公安交管等部门评估认定自动驾驶系统存在交通安全风险时,车辆原有的符合性测试结论可能不再充分有效,需要依据本标准补充开展针对性的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补充测试。这一规定确立了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从一次性准入把关向持续合规监管的延伸,形成对智能网联汽车通行安全的全过程技术保障。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定义了自动驾驶系统、设计运行条件、测试车辆、目标物、自动驾驶模式、模拟仿真测试工具链、测试人员、道路通行安全事件、道路通行规定、特征道路、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要素、符合性验证测试档案、声明、论据、证据、设计通行区域、可激活区域等术语。
一般要求:本部分内容主要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的一般要求,测试包括车辆制造商面向汽车产品研发生产开展的验证测试和检验机构面向验证测试结果开展确认的检验测试。其中,明确了测试内容应与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设计运行条件、设计通行区域涉及的道路通行规定相匹配,符合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实际;测试方法应包括模拟仿真测试、封闭场地测试、实际道路测试。符合性验证测试档案要求明确所提交的符合性验证测试档案应包括对于设计通行区域所涉及的道路通行规定的分析、符合性声明、符合性方案设计及已进行的符合性测试验证结果。检验测试应满足软硬件版本一致性、测试用例数、测试道路选择、覆盖里程数据、测试时间长度、数据记录和完整性、多支柱测试结果一致性等要求。
测试方法:本部分内容主要明确了测试条件、测试过程、测试数据、测试结果一致性要求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