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能级提升产业领域中试平台项目申报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一批中试平台项目落地,最大化便利和服务企业,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北京市发改委、经信局等部门现开展2026年北京市中试平台项目申报工作,并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本市中试平台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
支持政策:
项目通过联审后,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据相应政策要求做好项目储备、评审等工作,给予政策支持。
对于融合化方向中试项目: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能级提升产业领域,符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条件的新建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25%、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予以补助支持。其中,由独立法人主体建设运营的中试平台项目支持比例分别提升至45%、35%。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实行“首问负责制”,项目单位可向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区科技部门任何一家单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单位需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项目所属产业领域及申报方向。
有关要求:融合化方向中,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创新和高技术产业领域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
中试平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融合化方向)
一 、概述
(一)项目概况
项目全称及简称。概述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含主要产出)、建设工期、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含拟申请补助金额)、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绩效目标等。
(二)项目单位概况
简述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若为子公司申报,需附上母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业务规模、员工、近三年财务状况、企业信用、法人基本信息、投资人(或者股东)构成及政府出资人代表等情况。要求项目建设运营主体明确单一,鼓励单独设立法人主体申报。
独立法人中试平台:由法人专门建设运营,平台独立核算,对外提供中试服务,建成后中试服务收入不低于年营业收入的50%。
(三)编制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地方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主要标准规范、专题研究成果,以及其他依据。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四)主要结论和建议
简述政府对该项目应予以补助的主要结论和建议。
二、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背景。相关领域建设中试平台的现状和重要性,国内外技术状况与发展趋势预测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
(二)规划政策符合性。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及专项规划、资源规划布局、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政策的符合性等方面分析。
(三)项目实施必要性。阐明项目对补齐产业链短板、强化关键环节或赋能新兴领域的具体作用,分析对关联产业和区域经济的预期带动效应。
三、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概况。包括主营业务状况、人员情况、近三年资产状况(总资产、资产负债率、固定资产等)和经营状况(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银行信用等级等。项目单位技术和设备等基础和优势。
(二)项目承担单位各股东方的基本情况。主要股东方的构成情况、人员情况、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
(三)人员和团队基本情况。领军人物及技术管理团队的简历和主要成就。
四、项目实施基础条件
项目选址、是否新征土地,利用原有土地情况以及相关落实情况、项目规划、备案、环境保护落实情况和环境影响风险及对策、项目水电气通讯交通等配套条件落实情况。
五、项目建设目标及方案
(一)建设目标。分年度分阶段制定项目建设目标,具体涵盖中试平台的主要功能、技术性能和未来产出/服务规模等。
(二)主要任务。按照建设目标,分阶段阐述拟实现的主要任务、组织方式及考核验收指标等。
(三)技术路线。包括核心技术方案、核心技术指标,对于专利或关键核心技术,需要分析其取得方式的可靠性,知识产权及专利情况、知识产权规划与保护方案、技术标准和自主可控性,突出技术先进性、成熟性。
(四)建设方案。包括项目定位、建设规模、工程方案和技术方案、设备选型清单(包括功能类型、型号、主要指标、单价、数量、总价等)、智能化数字化方案(若有则应明确平台关键试验设备联网率、中试活动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等参数)、项目招标内容、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分年度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方案等。
六、项目运营方案
(一)运营模式选择。研究提出项目运营模式,确定自主运营管理还是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并说明主要理由。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的,应提出对第三方的运营管理能力要求。
(二)运营组织方案。研究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人力资源配置方案、员工培训需求及计划,提出项目在合规管理、公共属性等方面的措施。
(三)安全保障方案。分析项目运营管理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提出劳动安全与卫生防范措施,以及项目可能涉及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供应链安全的责任制度或措施方案,并制定项目安全应急管理预案。
(四)绩效管理方案。研究制定项目全生命周期关键绩效指标和绩效管理机制,提出项目主要投入产出效率、直接效果、外部影响和可持续性等管理方案。
(五)对外服务运营方案。包括对外提供公共服务功能类型和内容、对外服务收费标准、流程及预期收入规模、知识产权保护等对外服务管理规则等。
七、投资估算及筹措
(一)投资估算。包括工程量表、投资估算表等。
(二)资金筹措方案。包括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和方式,拟申请支持金额的用途和用款计划。
(三)投资使用计划。说明分年度投资使用计划,并列表表示分年投资额。
八、项目效益和风险分析
(一)项目效益分析。分析项目盈利(或服务)模式,开展项目产品(服务及运行)成本、销售收入、利润、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的测算。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包括不限于项目建成后解决行业共性难点问题情况、技术转化应用场景、对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效益等。
(三)项目风险分析。涉及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投融资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风险分析及管控方案。
九、相关附件
(一)项目单位经营状况相关文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二)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节能审批文件。
(三)资金到位情况。包括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贷款合同、母公司出资的董事会决议及母公司资金证明等(没有相关情况的项目不附)。
(四)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该项目未获得其他市级资金支持的声明。
(五)项目场地文件。项目场地租赁合同或用地许可证明。

各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发改规〔2026〕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为加快推动一批中试平台项目落地,最大化便利和服务企业,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就做好2026年中试平台项目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申报项目需符合《若干措施》明确的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布局的产业领域,包括:一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绿色低碳、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等国际引领产业领域;二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能级提升产业领域;三是新材料、集成电路、空天技术、新型安全应急等固本强安产业领域;四是未来产业领域;五是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领域。
项目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明确具体申报的方向:融合化方向(含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方向、创新和高技术产业领域方向等)、产业化方向、成果转化方向。
二、项目申报与审核
本市中试平台项目申报实行“首问负责制”,区级联合初审,市级部门联审的工作机制。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实行“首问负责制”,项目单位可向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区科技部门任何一家单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单位需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项目所属产业领域及申报方向(模板见附件1)。
(二)区级初审
各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区科技部门联合对项目的真实性、材料的完整性、政策的符合性等开展初审,形成一致初审意见后,出具三方盖章的项目推荐汇总表并将项目请示及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工作机制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
(三)市级联审
由市发展改革委召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围绕项目建设必要性、行业引领性、技术先进性等组织开展市级部门联审。
(四)项目储备和支持政策
项目通过联审后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据相应政策要求做好项目储备、评审等工作,给予政策支持。
1.对于融合化方向中试项目。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绿色低碳、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等国际引领产业,新材料、集成电路、空天技术、新型安全应急等固本强安产业,以及未来产业领域的,符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条件的新建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35%、最高不超过1亿元予以补助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能级提升产业领域,符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条件的新建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25%、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予以补助支持。其中,由独立法人主体建设运营的中试平台项目支持比例分别提升至45%、35%。
2.对于产业化方向中试项目。支持市级重大中试平台、中试产线、中试零号工厂提升产品创制能力,按照项目总投入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予以资金支持。对符合智能化技术改造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最高3000万元奖励支持。对符合绿色低碳技术改造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最高3000万元奖励支持。
3.对于成果转化方向中试项目。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材料等领域及未来产业领域,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向平台面向试制阶段成果,提供工艺放大、小批量试产、成本优化、合规测试等服务,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择优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三、有关要求
(一)融合化方向中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参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两业融合示范园区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细则》(京发改〔2024〕1007号),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创新和高技术产业领域项目参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产业共性平台重点项目实施细则》(京发改〔2025〕477号),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产业化方向项目参照《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规〔2026〕1号),支持市级重大中试平台、中试产线、中试零号工厂提升产品创制能力,按照项目总投入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予以资金支持;成果转化方向中试项目参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京科资发〔2023〕43号)等办法要求管理。
(二)项目应为新建或者在建,新建项目需完成各项前期手续、批复前具备开工条件。
(三)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随有随报、定期联审的原则进行。首批项目应于2026年3月5日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