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安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西安市商务局发布《2026年西安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明确:
1)汽车报废更新:2026年,对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对报废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2)汽车置换更新: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换购符合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 汽车报废更新
(一)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补贴标准
1.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
2.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三)补贴方式
采取“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组织实施。
1.资格领取:消费者需实名注册登录“i西安”APP,完成实名认证后,进入领券页面提交自己名下的旧车资料,经市商务局预审后,符合条件的可领取资格券。资格券有效期为30日,逾期未提交的资格券将失效,过期重新申领。
2.补贴申请:取得资格券的消费者,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入口”,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收款账号,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材料。同时将资格券截图上传到“其他补充影像资料”处,未提交的不予审核。
3.资料要求:消费者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载明的交车日期,《机动车注销证明》载明的注销日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西安市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陕西省办理。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乘用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须为同一人。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二、汽车置换更新
(一)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公示的西安市参与活动企业门店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补贴标准
1.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2.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三)补贴方式
采取“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组织实施。
1.资格领取:消费者需实名注册登录“i西安”APP,完成实名认证后,进入领券页面提交在自己名下的旧车资料,经市商务局预审后,符合条件的可领取资格券。资格券有效期为30日,逾期未提交的资格券将失效,过期重新申领。
2.补贴申请:取得资格券的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提交2026年补贴申请,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收款账号,转让的乘用车旧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至第4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购置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同时将资格券截图上传到“其他补充影像资料”处,未提交的不予审核。
3.资料要求:消费者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以及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须为同一人。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2025年1月8日至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之间,没有办理转让登记。所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西安市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陕西省办理。
三、资金审核拨付
1.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1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1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2.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客车,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车辆类型为准。
3.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乘用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已转让的旧车不得回购至申请人名下。
4.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1月10日24时。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于2027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
5.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由市商务局通过全国统一审核平台审核,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消费者账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由汽车销售企业所属区县、开发区通过全省统一审核平台审核,市商务局汇总复核,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消费者账户。
四、参与企业
各区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参与企业的征集组织,征求同级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意见,常态化开展订单信息比对、资金流向监测、实地核查核实等工作,根据合规经营情况,动态调整参与企业名单。市商务局汇总复核后,参与企业名单在“云闪付”APP和“西安商务”公众号公示并动态更新。参与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与企业须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在西安市实际运营,经营范围包含以旧换新补贴品类。
2.参与企业须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参与企业不得“先涨价后补贴”,不得强制捆绑销售非补贴产品或增值服务,须严格执行商品交易发票制度,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实名发票。
4.参与企业不得虚构订单、低价高开,不得冒用政府补贴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5.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