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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征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意见

作者:
来源:
2025/12/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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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科学谋划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编制了《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草案)》,为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明确: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安全高效运营为核心,构建“覆盖广、规模适、布局均、安全可靠、智慧协同”的现代化充电设施体系,助力双碳战略,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杭州建设智慧绿色品质新天堂,加速迈向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草案)

 

1. 规划总则
1.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域,包括下辖13个区、县(市),总面积16850平方公里。
1.2 规划年限
规划近期:2025年—2030年;
规划远期:至2035年。
1.3 规划对象
本规划对象是为新能源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包括自用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核心研究对象为公用充电设施与专用充电设施(二者统称为公共充电设施)。其中:
(1)自用充电设施:主要用于满足个人或单位自有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布局于居住小区、单位停车场等专属空间;
(2)公用充电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为不特定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设施;
(3)专用充电设施:面向特定领域车辆(如市政车辆、物流车辆等),布局于专用作业或停放场地的设施。

 

2. 规划目标
2.1 总体目标
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安全高效运营为核心,构建“覆盖广、规模适、布局均、安全可靠、智慧协同”的现代化充电设施体系,助力双碳战略,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杭州建设智慧绿色品质新天堂,加速迈向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2.2 分项目标
围绕“空间可达、功率适配、布局均衡”三大核心维度,结合杭州市十三区县(市)发展差异、充电需求特征等,提出以下规划实施分项目标:
(1)可达性目标:构建“市域全覆盖、重点场景有支撑”的服务网络,以“一类区5分钟、二类区10分钟、三类区15分钟”半径为标准,实现城乡均等化覆盖,重点场景补能即时响应。
(2)功率适配目标:建立“需求导向、分区分级、高效补能”的配置体系与“高强层、中强层、基础层”分区,实现功率精准适配,避免过剩或低效。
(3)布局均衡目标:实现“城乡协同、类型互补、供需匹配”的布局,统筹人口、保有量、电网等因素,避免设施扎堆或不均,推动公用与专用协同互补。
2.3 空间发展分区
空间分区规划策略以“服务半径全覆盖筑牢基础,功率配置精准化提升质量”为核心,建立“三类空间服务半径分区、三级功率配置区间”的嵌套适配,构建“空间可达、功率适配”的保障体系。
各分区城镇建设用地严格落实《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要求,新改建工程按泊位标准配建充电设施;乡村建设用地结合停车场完善覆盖。
一类区:城市主城区范围,引导实现充电服务“全覆盖、高密度”,满足高频、高效补能需求。
二类区:依据《浙江省充电设施布点规划指南(2023)》划定的城市范围(除一类区以外的地区),以及临平区塘栖镇和淳安县千岛湖镇,实现“城乡衔接、快慢结合”,兼顾居民日常补能与跨区通勤补能需求。
三类区:上述区域之外的地区,实现“普惠均等、基础保障”,满足农村日常及旅游补能需求,灵活布局。
结合三类分区的人口、用能强度、用户类型及电网承载力,对全市公共充电设施功率配置提出三级功率区间指引,实现精准适配,避免过剩或低效。
2.4 设施发展分类
根据用地功能与充电设施服务对象,公共充电设施分为三类,实行差异化布局:
(1)公用充电设施:构建骨干站+普通站的布局网络,聚焦居民便捷补能,支撑乘用车高效补能,实现覆盖均衡与使用便利。
(2)市政专用充电站:立足市政车辆运营保障,针对公交、环卫等专用车型,围绕专用作业场所布局,适配运营节律。
(3)物流重卡专用充电站:依托物流仓储中心、货运枢纽布局,满足物流车辆集中停放与快速补能需求。

 

3. 规划方案
3.1 总体规模确定原则
按服务对象划分公用与专用设施,依供需匹配原则核算规模;综合现状与规划因素,明确各城区公用桩差异化保障要求。
3.2 公用充电设施规划
公用设施以服务乘用车为主,面向公众开放,新改建项目严格执行2023年实施办法配建标准。
(1)构建骨干公用充电站
分为中心站、卫星站两类,所有站点充电设施额定总功率规模达到45万千瓦及以上。
(2)完善普通公用充电站
城镇区域结合居住区、办公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加密设施。
在乡村重点村落的党群中心、工业区、景点、民宿等节点布局设施,填补充电空白;
在干线道路沿线,结合交通量,在服务区、停车场、加油站及邻近村庄停车场布局设施;高速服务区预留大功率充电安装条件。
3.3 专用充电设施规划
专用充电设施服务于市政车辆与货运物流车辆,结合车辆运行轨迹、集中停放场地等科学布局:
(1)公交车辆专用充电站:依托公交停保场等具备条件的公交设施用地布局;
(2)环卫车辆专用充电站:结合环卫停保场等具备条件的环卫设施用地布局;
(3)渣土车辆专用充电站:围绕倾倒专用码头、填埋场地等固定作业场地布局;
(4)混凝土运输车辆专用充电站:依托混凝土预拌站点布局。
(5)重卡物流车辆专用充电站:结合工业用地、物流仓储枢纽、货车专用停车场、物流廊道服务区(停车区)等布局。

 

4. 规划保障
4.1 电力承载保障
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应纳入市级电网规划,分级强化供配电能力,预留大功率充电区域电网容量,做好电力保障。
4.2 资金多元保障
针对骨干充电场站设施及乡村、老旧小区等充电基础设施薄弱区域,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推动充电网络均衡布局与高质量发展。
4.3 制度机制保障
以跨部门数据共享与协同管理为核心,优化分类审批与绩效监管,推动专用场站共享,确保规划落地高效有序。
4.4 安全运营保障
建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体系,实施验收、巡检与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培训宣传,筑牢安全底线。
4.5 便民服务保障
完善配套设施与智能导航服务,公开信息、畅通反馈,优化流程,提升用户体验。

 

5. 近期建设规划
5.1 近期建设核心原则
以“供需匹配、网络升级、服务增效”为导向,锚定规划实效与产业需求,统筹推进公用与专用设施建设,实现设施与需求动态适配,筑牢保障基础。
5.2 近期建设目标
至2030年,建成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的设施网络,构建城乡均衡、场景适配、补能高效的现代充电服务体系。
5.3 近期分类建设方案
1、公用设施聚焦“补短板、扩覆盖、提能效”,完善城乡公共充电布局,提升服务辐射能力。
2、专用设施结合补能条件、车辆需求、场地承载等因素,实现市政、物流车辆补能科学布局与利用。
3、建设规模:市域范围新(改)建公共充电设施不少于1万个。

 

6. 附图图集
规划范围图
规划公共充电设施空间分区图
规划公共充电设施规模分区图
规划公共充电设施(骨干/专用)布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