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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丨做强汽车软件,打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软件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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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25/10/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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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和“人工智能+”行动,迭代升级“满天星”行动计划,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信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进一步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并于近日发布。《征求意见》明确:
1)做强汽车软件:支持整车企业与软信企业深度合作,推动国产车载操作系统发展与规模化应用。重点发展智能座舱、智能辅助驾驶和应用软件等汽车软件,打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软件生态。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汽车软件开发项目,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2)打造特色开源社区:支持龙头企业聚焦汽车等重点领域,推进开源组织、开源社区建设,深化开源技术支持和应用场景开发,完善开发者服务生态,加速集聚开源企业和开源伙伴。对成效显著、示范性强的开源组织、开源社区和开源项目,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重庆市进一步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和“人工智能+”行动,迭代升级“满天星”行动计划,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信产业)高质量发展,加速实现“人才聚起来、产业强起来、生态优起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推动聚“人”、用“数”、优“载体”、活“氛围”,持续开展产品开发应用、市场主体培育、产业人才引育、服务平台搭建、产业空间建设、发展氛围营造,推动智能体、新兴业态、专业软件等重点领域发展。到2027年,全市新增软信从业人员20万人、其中从事软件开发的核心软信人才2万人,从业人员总体规模达到70万人;新增产业载体使用面积200万方;新增软信企业1万家,培育上市软信企业5家、“独角兽”软信企业5家、从业人员突破百人或营业收入突破亿元的“上星”软信企业50家;开发完成200个以上智能体;软信产业规模突破6500亿元,软件产品收入占全行业收入达到30%;建成1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软信产业聚集区及10个以上特色软信产业集聚区。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智能体开发应用
1.加快超大城市治理智能体开发。发挥数字重庆建设与超大城市治理丰富场景优势,面向城市治理共性需求,建设通用智能体和专用场景智能体,利用AI智能体和数字孪生体推动超大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开放“AI+”超大城市治理场景,评选年度标杆应用场景,给予核定总投资20%、最高100万元支持。对首次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备案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2.加速制造领域智能体开发。支持制造业“研产供销服”全流程融合AI技术,利用AI智能体和数字孪生体推动制造业提质降本增效,促进制造业企业从单点智能到全域智能跃升。支持制造业企业部署应用垂类大模型、专用模型、工业智能体、数字孪生体,按年度评选一批优秀的AI智能体和数字孪生体,择优给予10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3.推动产业融合智能体开发。支持软信企业围绕“人工智能+”产业融合,面向教育、医疗、科技等领域开展智能体开发应用。支持打造数字孪生虚拟实验室等应用场景和数字科普产品。促进AI智能体与消费级硬件产品融合创新,培育新型智能产品。开放“AI+”生产性服务业场景,对AI赋能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给予核定总投资10%、最高500万元支持。对创新度高、性能领先、市占率高的智能产品,择优给予合同额10%、最高20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二)推动软信产业赋能新兴业态
4.支持游戏产业发展。支持软信技术在游戏开发运营等环节深度融合应用,赋能游戏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鼓励各区为游戏开发企业提供普惠算力支持,构建一站式服务机制,帮助企业降低研发运营成本。鼓励游戏企业利用AI工具开发“轻快准”游戏产品。对投入游戏产业应用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择优按照销售额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广电局,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5.推动赋能影视动漫产业。鼓励建设AI科技片场,推动AI技术在影视动漫领域深度融合与应用。加强原创影视动漫IP的培育与商业化开发,发展多元融合业态。鼓励微短剧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创作正能量作品。对自主研发并首次应用在影视动漫行业的软件产品,择优按照销售额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广电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6.加速发展直播经济。支持软信企业面向直播场景开发专业化软件产品,鼓励其与直播平台、MCN机构开展联合创新,共同研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软件应用。引导直播平台利用先进软信技术优化互动体验与运营效率,提升平台内容安全管理效能,构建安全、高效、智能的直播产业新生态。对首次开发并应用于直播场景、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软件产品,择优按照销售额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广电局,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三)加快发展专业软件
7.培育工业软件。重点发展研发设计类和生产控制类工业软件,支持经营管理类工业软件以及新兴领域工业软件发展。支持工业软件企业聚合技术能力,打造兼具通用性、易用性与可扩展性的工业软件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工业软件开发项目,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8.做强汽车软件。支持整车企业与软信企业深度合作,推动国产车载操作系统发展与规模化应用。重点发展智能座舱、智能辅助驾驶和应用软件等汽车软件,打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软件生态。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汽车软件开发项目,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9.发展卫星互联网及北斗应用软件。支持软信企业融入卫星互联网产业发展与北斗规模化应用生态,推动在交通、物流、农业等关键领域开展北斗应用软件创新。为北斗及卫星互联网相关软信企业提供重点场景下的技术指导与资源对接服务,加速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促进产业落地与生态构建。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软件开发项目,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10.发展开源鸿蒙软件。支持软信企业与开源鸿蒙生态龙头企业合作,建设开源鸿蒙适配(认证)中心,提升基于开源鸿蒙系统的研发和服务能力。支持软信企业开发基于开源鸿蒙的首版次软件,对首次通过适配认证并取得主流开源社区兼容性等证书的产品,给予2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四)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11.强化企业梯度培育。对软件从业人员首次突破万人的软信企业,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奖励。对软件从业人员首次突破5000人的软信企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软信企业首次获评“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市级“启明星”“北斗星”的软信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软信企业,择优给予50万元奖励。对入选市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的软信企业,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企业的软信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认定有效期内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软信企业的融资,按到位融资金额的0.5%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相关区县政府) 
12.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软信领域技术攻关,针对从事通用智能体、数字孪生体开发的软信企业,提供“算力券”等补贴支持,按实际算力服务金额20%比例予以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对首次在渝创办小微软信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个人最高50万元、企业最高6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和最高0.5%每年的担保费补贴。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13.加强人才引育。重点引育软信产业领军团队,推动技术成果、项目资源和团队班底落地重庆。加快建设卓越工程师学院等平台,鼓励校企共建订单班、产业学院和实训基地,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定制化培养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对培育成效优秀的单位颁发“星晖奖”。建立“企业认定、政府认账”的软信人才认定机制,赋予重点软信企业人才自主举荐权。鼓励各区县制定软信人才专项支持政策,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五)打造产业服务平台
14.建设能力开放平台。加快建设智能体开放平台、集成服务平台等能力开放平台,支持搭建模型即服务(MaaS)平台,提升规模化服务能力。对年度服务企业数量超50家的平台授予“星帮手”平台荣誉,并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开展数据归集、清洗和标注,建设可信数据空间,构建行业语料库和高质量数据集,市场化推动数据开放流通,激活数据要素“业务种子”。对纳入国家推进计划的行业语料库、高质量数据集,给予建设成本30%、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纳入国家创新试点的可信数据空间,给予10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15.打造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软信企业、科研院校、行业机构等单位联合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服务。对国家级区域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补贴,市级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贴;对已建成运营的平台,按提供专业化服务数量,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大数据发展局,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16.搭建行业赋能平台。鼓励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核心需求,打造数字化工具与服务平台。支持建设中小企业数智化赋能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数智化转型解决方案。对年度服务企业数量超30家的行业赋能平台,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围绕数字内容和创意产业特定场景,建设用于内容创作的基础设施共享平台。对市级认定的基础设施共享平台,按核定投资额30%给予支持,最高200万元。(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六)优化产业空间建设
17.建设市级产业集聚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环照母山片区和大学城等区域为核心载体,围绕“高效利用存量楼宇”和“快速集聚人气”目标,科学规划产业生态与生活配套服务布局,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运营”的园区管理模式,吸引软信企业和人才加速汇聚,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软信产业集聚区。(责任部门: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18.打造特色产业聚集区。中心城区各区要立足自身优势和产业基础,依托存量楼宇载体资源,打造具有辨识度的软信产业集聚区;其他有条件的区县围绕优势细分方向,建设特色产业集聚区。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设高校软件园,依托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产业创新综合体等载体,打造高校师生创新创业集聚区。支持龙头企业吸引上下游合作伙伴集聚发展,打造企业生态集聚区。对市级认定的软信产业集聚区,分档次给予200万—100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委,相关区县政府)
19.建设创新创业社区。鼓励各区县建设软信产业创业社区(街区),围绕软信企业初创需求提供全周期服务支持,切实降低创新创业成本。鼓励社区(街区)常态化开展创新沙龙、创业训练营等活动,激发年轻人创新创业活力。对成效显著、示范性强的软信产业创新创业社区(街区),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委,相关区县政府)
20.打造特色开源社区。支持龙头企业聚焦汽车、智能终端、教育等重点领域,推进开源组织、开源社区建设,深化开源技术支持和应用场景开发,完善开发者服务生态,加速集聚开源企业和开源伙伴。对成效显著、示范性强的开源组织、开源社区和开源项目,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委,相关区县政府)

 

(七)营造浓厚发展氛围
21.支持举办生态活动。支持围绕AIGC创新应用、智能体开发设计、开源软件、小游戏开发等方向举办赛事活动,对参加人数超过100人的赛事活动,按场地租赁费和参赛代表住宿费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支持举办产业生态活动,对参加人数超过500人的产业生态大会,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对市级常态化举办的行业生态大会,增加20%的补贴额度,最高200万元。各市级部门和区县要加强统筹策划与组织实施,着力营造“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的产业发展氛围。(责任部门: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22.加快推动场景开放。构建常态化供需对接机制,鼓励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举办场景发布、供需对接等活动,发布数字重庆建设、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和产业升级等领域“机会清单”,汇集并公布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方面的“能力清单”。对开放重点场景的单位给予激励,鼓励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应用试点。(责任部门: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23.推动城市“流量”开发。支持将工业IP、文化IP等重庆特色IP转化为数字资产,供企业开展二次创作。推动网红地标数字化升级,建立流量数据商业化应用体系,整合景区人流、社交平台话题、消费行为等数据,供软信企业开发精准营销等数字内容产品,推动城市“网红流量”转化为产业“发展增量”。(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广电局,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级统筹、市区联动、以区为主、部门协同”的全市软信产业发展和“满天星”行动计划推进工作机制。市级层面成立专班定期会商研究解决涉及软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区县层面实施“一把手”挂帅机制定期调度,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开展“满天星”行动计划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新技术、新业态的认知水平,增强管理服务能力。(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二)建立成效监测体系。围绕行动计划总体目标和阶段任务,聚焦软信产业新增从业人员、场所面积、研发投入等核心指标,构建“定期监测、动态评估、反馈优化”的全流程工作成效监测体系,形成“定量+定性”相结合的监测指标体系,科学评估“满天星”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成效,实现“监测—评估—优化—提升”良性循环。(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统计局、重庆市税务局,市级有关部门)
(三)加大政策支持。市级财政统筹安排“满天星”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相关市级部门要统筹用好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形成对“满天星”行动计划的资金支持合力。鼓励各区制定支持软信产业发展及人才专项政策,解决企业发展及人才住房、就医、入学等关键诉求。(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四)加强制度创新。实施审慎监管,为新模式、新技术提供安全可控的发展空间。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处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支持软信企业搭建海外分发网络,优化产品出海审批程序,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简化数据出境流程,助力企业国际化运营。〔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广电局,市级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