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丨鼓励智能网联汽车加快推广应用,每个应用场景项目支持金额最高1000万元
为落实《广州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有关政策,促进本市汽车产业发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新车型导人及量产奖励、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车型认定车辆补贴、5G车联网示范推广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奖励方向)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车型认定车辆补贴、5G车联网示范推广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奖励方向,申报系统于2025年11月17日10:00开放申报,11月24日18:00关闭申报通道,项目单位须在11月24日18: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11月27日18: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具体申报指南如下:
一、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车型认定车辆补贴专题申报
支持内容:对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运营车辆的封闭场地测试费用和车型认定检测费用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台。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在广州市实际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含装备,下同)道路测试和示范活动。
申请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检测费用补贴的,应开展封闭场地测试,并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5日之间取得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通知书。
申请示范活动车辆(含装备,下同)车型认定检测费用补贴的,应进行车型认定检测,且车型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5日之间认定为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示范运营车型(以车型认定通知印发时间为准)。
支持方式和标准:
封闭场地测试:为取得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通知书所产生的封闭测试和检测技术服务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每台测试车辆(采取“三同”方案的,同一组只算一台)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车型认定检测:为申请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活动车辆型号认定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用(包括与整车内已安装的相同型号零部件检测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单个车型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二、5G车联网示范推广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专题奖励申报
支持内容及标准:鼓励智能网联汽车加快推广应用,对符合《2023年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示范应用场景目录(第二批)》的项目,按不超过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装备或智能网联技术相关软硬件交易额的30%,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获得补贴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主体须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实质开展5G车联网示范推广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不支持联合申报。
申报项目符合《2023年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示范应用场景目录(第二批)》相关指标要求。
申报项目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且已完成,并接入市级相关监管平台。
申请智能网联汽车类应用场景补贴的,应符合以下条件:申报主体为在广州实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研发或应用的企业。示范活动车辆应用示范运营标志牌首次获得时间需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5日期间。示范活动车辆接入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和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基础平台。联网功能优化的城市公交车,其车载扫描功能设备安装时间需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5日期间,并接入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基础平台。
申请基础设施类应用场景补贴的,应符合以下条件:申报主体为在广州行政区实际开展基础设施类应用场景建设的企业。对于园区物流优化、V2X协同驾驶交通优化、网联自主泊车、高速路口车联网快速通行等4个类别场景的项目,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5日期间实施并完成建设。软硬件购置额不含土建设施及车辆部分的投入,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不含税。
申请功能型无人驾驶装备类应用场景补贴的,应符合以下条件:申报主体为在广州实质开展无人驾驶装备研发或生产的企业。无人驾驶装备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5日期间首次取得示范应用标志牌。无人驾驶装备接入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和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基础平台。
支持方式:
本方向项目为普惠性项目,以事后奖励方式安排财政扶持资金。
每个申报主体的每个应用场景项目支持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
每个申报主体每年获得应用场景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广州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穗府办规〔2025〕5号)有关政策,促进我市汽车产业发展,我局制定了《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专题申报指南》《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车型认定车辆补贴专题申报指南》《5G车联网示范推广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奖励专题申报指南》等,现就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次申报包括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车型认定车辆补贴、5G车联网示范推广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奖励三个专题(穗府办规〔2025〕5号其他专题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流程
1.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2.线上提交:登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企业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
(1)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方向:申报系统于2025年10月20日10:00开放申报,10月24日18:00关闭申报通道,项目单位须在10月24日18: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10月28日18: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
(2)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车型认定车辆补贴、5G车联网示范推广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奖励方向:申报系统于2025年11月17日10:00开放申报,11月24日18:00关闭申报通道,项目单位须在11月24日18: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11月27日18: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
(二)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区主管部门登录市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进行网上初审。
1.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方向:
市申报系统从10月20日开放至10月29日,区主管部门可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于10月29日18:00前完成系统审核提交工作,此后系统将关闭审核通道。
2.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车型认定车辆补贴、5G车联网示范推广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奖励方向:
市申报系统从2025年11月17日开放至11月29日,区主管部门可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于11月29日18:00前完成系统审核提交工作,此后系统将关闭审核通道。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推荐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项目的推荐工作,对项目的符合性负责,严格审核把关,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
附件:
1.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专题申报指南
2.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车型认定车辆补贴专题申报指南
3.5G车联网示范推广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奖励专题申报指南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