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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丨单北斗车载终端推广示范应用项目揭榜申报中

作者:
来源:
德清发布
2025/08/19 09:00
浏览量: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单北斗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要求,为深化推动湖州市全国单北斗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建设,落实试点任务,进一步提高车载终端渗透率,德清县计划在全县公务用车、公交车、“两客一危一重”、巡游出租车、快递车、网约车等领域推动单北斗车载终端改造提升工作,构建高精度、高可靠的北斗时空智能管理体系,提升城市智能化治理水平。符合要求的企业、团队欢迎来揭榜。

 

 

一、发榜单位


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地信发展中心

 

二、揭榜对象


1. 具备北斗导航定位相关技术研发能力,或持有甲级测绘资质、车联网相关认证的企业、科研院所。
2. 具有车辆智能化改造或北斗终端规模化部署经验,且在湖州市或德清县有落地案例的单位优先。
3. 能够提供完整的单北斗终端改造方案,并具备数据对接德清县城市智能网联云控平台的技术能力。
4. 承诺在德清县设立本地化服务团队,保障长期运维支持。

 

三、具体内容


(一)车辆范围
完成德清县范围内2000辆左右的运营车辆(含公务车、公交车、“两客一危一重”、巡游出租车、快递车、网约车、内河船舶等)的单北斗车载终端改造。
(二)具体技术内容
车载终端必须支持单北斗系统定位。服务时长:3年(其中包含数据流量服务),服务期间保障数据在线,如有产品质量问题需及时处理。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四、成果要求


在2025年12月31日前,根据指导单位要求完成约定数量的运营车辆单北斗车载终端改造提升工作,完成德清县城市智能网联云控平台数据接入,落实响应承诺,并配合做好相关车路协同功能实现。

 

五、组织实施


拟申报的单位应编制《德清县单北斗车载终端推广示范应用揭榜单位申报表》、《揭榜任务书》,提供揭榜任务承诺书和揭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电子版提供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材料),于2025年9月15日前提交至德清县经信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实施周期


2025年9月-2027年9月

 

七、其他事宜


最终解释权归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德清县交通运输局、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地信发展中心。

 

联系人:吴超
联系电话:0572-8121260

 

附件:
1. 技术参数要求
2. 德清县单北斗车载终端推广示范应用揭榜单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