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2025年6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征求意见稿明确:
1)该标准是汽车仪表领域最重要的安全标准,是对汽车、摩托车车速表整车层面的要求,标准规定了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在装车状态下的一般要求、车速标示、指示误差和试验规范。该标准中指针式车速表的技术内容与ECER39保持了一致,在此基础上补充了国内广泛应用的电子数字式车速表的有关内容,适用于M、N、L类机动车用车速表。
2)标准建议实施日期:2027年7月1日。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公开征求《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附件:
1.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征求意见稿).pdf
2.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4.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pdf
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7.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doc
联系方式:
传真:010-66013726
邮箱:vehicle@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装备工业一司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