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 城市9个、项目30个
2025年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
1)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上海市、常州市、合肥市、淮北市、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重庆市、昆明市。
2)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项目:北京市基于新型储能的V2G车网互动协同调控试点项目、天津市车网互动示范中心试点项目、保定市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V2G项目、晋城市城区耿密社区充换电一体站车网互动V2G项目、基于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城市车网互动综合试点项目、基于个人响应的全场景V2G充换电站建设试点项目、居民社区私人充电桩规模化参与车网互动项目、上海市重卡充换电站V2G城市组网试点项目、常州市分散式V2G车网互动试点项目、南京市“宁电通”全场景V2G试点项目、无锡市“源网荷储”全要素协间车网互动综合试点项目、湖州市大功率交流充放电应用试点项目、合肥市政务中心V2G试点项目、宁德东侨零碳园区V2G项目、溺博市车网互动V2G试点项目、济南车网互动充换电试点项目、宁津县域综合能源V2G试点项目、青岛充电网大规模车网互动应用试点项目、湖北省车网互动兆瓦级V2G多场景应用试点项目、武汉阳逻国际港区车船网互动一体化项目、“汽车+电力”双链协同V2G“城市级标杆”试点项目、深港车网互动试点项目、柳州市精益智造工厂车网互动(V2G)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海口市园区及商业中心V2G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项海口市充电多元场景规模化V2G试点项目、重庆乘用车换电站双向充放电试点项目、车网多能低碳融合V2G试点项目、成都“两区三中心”智能车网互动试点项目、“交能融合”虚拟电厂有序调控规模化车网互动试点项目、城市“移动充电宝”车网互动试点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5〕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
为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促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根据《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关于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718号)等文件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了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专家评审,列入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范围的为上海市等9个城市以及“北京市基于新型储能的V2G车网互动协同调控试点项目”等30个项目(名单附后)。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能源、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试点城市有关部门和试点项目建设单位积极推进试点建设,力求取得实效,并于2025年底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同步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司。
三、请电网企业积极支持试点建设,做好电网接入、电费计量等支撑保障服务,优化电网调度运行方式,充分发挥车网互动在绿电消纳和电力保供中的作用。
四、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推动完善辖区内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支持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将研究建立试点后评估机制,适时总结成效问题,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对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的将移出试点名单。
附件:
1.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
2.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项目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