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等部门丨支持企业合作 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中心
2021年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支持金属冶炼、造纸、汽车制造等龙头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体化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等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中心。
“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车用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产品类废物回收体系覆盖率:
指标解释:指纳入车用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回收体系的产品类废物产生单位(汽车销售、维修企业等)数量占产品类废物产生单位总数的比例。
该指标用于促进产品类废物的收集回收,有助于提升产品类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计算方法:车用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产品类废物回收体系覆盖率(%)=纳入产品类废物回收体系的产生单位数量÷产品类废物产生单位总数×100%。
数据来源: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固体〔202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城管委、城管局、绿化市容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邮政局、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银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我们制定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统计局 国管局
银保监会 邮政局 全国供销总社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