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丨加快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应用,稳步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新能源汽车比例
2021年11月18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能源汽车及氢能方面,《规划》明确:
1)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主要指标: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
2020年为:66.2、27、8;2025年为:72、35、20
2)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建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等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共同完成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比例达到70%左右,区域内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煤炭、矿石、焦炭等绿色运输比例大幅提升。
3)深入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优化慢行系统,增加绿色出行吸引力。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推进新能源车辆规模化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大力培育绿色出行文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
4)深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创建。加快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应用,稳步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新能源汽车比例。完善城市配送节点网络、优化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推进城市配送全链条信息交互共享、引导城市配送组织模式创新,推动标准化周转箱等物流单元循环共用,加快推进城市货运配送绿色化、集约化转型。
5)大力发展清洁化运输装备。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优化交通能源结构。积极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船舶在运输服务领域应用,加大运营、通行、停车、充电等政策支持。加快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每年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6)深入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督促汽车生产企业公开车型维修技术信息。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维修标准体系,提高新能源汽车检测诊断和维修服务能力。
7)延续并优化农村客运中央财政补助政策。研究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多式联运和旅客联程运输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以及道路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地上地下空间、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和道路运输场站土地综合开发、国际道路运输事权改革等支持政策。研究建立现代物流发展基金。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带动更多社会投资参与运输服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以下是《规划》原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部管各社团,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现将《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