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 车内生物滞留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拟立项公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示新一批拟立项标准。

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 车内生物滞留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制修订:制定;项目周期:18个月;标准类别:产品;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生物滞留监测系统的一般要求、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配备车内生物滞留监测系统的M1类车辆。其他类型的车辆可参照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一般要求:功能要求、自检要求、系统的运行要求、系统停用要求、警告延迟要求、电磁兼容要求。2)性能要求:识别能力要求、报警时间点要求 试验方法:试验条件、试验方法。

国家标准计划《道路车辆 汽车电线束和电气设备用连接器 第6部分:车载以太网一般性能要求和接口定义》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制修订:制定;项目周期:18个月;标准类别:产品;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电器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车辆以太网连接器的界面尺寸和性能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道路车辆以太网的密封和非密封连接器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测试。主要内容有:车载以太网连接器的测试和要求;车载以太网连接器的界面定义和尺寸要求。
国家标准计划《纯电动汽车能量流测试方法》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制修订:制定;项目周期:18个月;标准类别:方法;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汽车能量流测试方法,包括术语定义、规范性引用文件、试验条件(包含环境条件、测试工况、设备条件、测点定义、空调设置、导航等信息设置等)、试验流程(包含整车阻力分解、高压系统能量流测试、低压系统能量流测试、充配电系统能量流测试等)、试验结果处理(包含不同层级能量流指标定义,结果处理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3500kg 的M1类及N1类纯电动汽车。
国家标准计划《车载摄像头技术规范》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制修订:制定;项目周期:18个月;标准类别:产品;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主要规定了车载摄像头的性能要求、环境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基于可见光成像技术的车载摄像头产品。在性能要求方面,标准涵盖外观和结构、帧率、有效像素、视场角、解析力、SNR值、动态范围、最高照度、光轴中心精度、自动增益、白平衡、启动时间、系统延时、色彩还原、杂散光、温漂、内参标定、三角测距、亮度均匀性、色彩均匀性等关键指标,确保摄像头在成像质量、环境感知精度及系统稳定性方面满足高阶智驾需求。在环境要求方面,标准对电气性能、电磁兼容、机械性能、环境耐候性、化学负荷及耐久性等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规范,以保障车载摄像头在复杂工况下的可靠性和适应性。同时,标准还提供了与上述技术要求对应的具体试验方法,并明确了产品要素与试验要求的关联矩阵,为产品的设计、测试和验收提供统一依据。
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汽车 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制修订:修订;项目周期:16个月;标准类别:基础;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特有的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本标准给出了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一般要求、信号装置标志的颜色以及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形状,也给出了标志的使用方法和标志的图示结构。本标准适用于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本修订增加了动力蓄电池可选标志B、氢气泄漏标志、燃料电池系统标志、触电危险标志、氢系统标志、氢泄漏传感器标志、充电标志、放电标志、换电标志等标志,以及增加了相应标志的形状,满足新能源汽车新功能新应用的使用需求,与强制性国家标准保持协调统一。
国家标准计划《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术语》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制修订:修订;项目周期:16个月;标准类别:基础;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大学、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相关的术语及其定义,适用于使用压缩气态氢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及部件。本文件主要涉及产品为使用压缩气态氢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及部件。
国家标准计划《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流测试方法》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制修订:制定;项目周期:18个月;标准类别:方法;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混动车辆在不同环境条件、不同工况下的能量流测试方法、数据采集要求、指标计算规则及结果评价体系。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缩略语、试验要求、试验方法(包含试验条件、车辆条件、试验设备、道路条件和试验方法等)、指标定义、数据处理和分析。本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3500kg 的 M1、M2 类及 N1 类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含可外接充电式与不可外接充电式混动车型),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3500kg 的 M1 类车型可参照执行。
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汽车高压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高压纹波》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制修订:制定;项目周期:18个月;标准类别:方法;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高压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高压纹波的测试方法,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缩略语、要求(包含高压纹波时域要求和高压纹波频域要求)、试验方法(包含试验条件、车辆条件、试验设备、道路条件和试验方法等)、数据处理和分析(包含时域数据处理分析和频域数据处理分析)。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适用于B级电压平台的M1类电动汽车,M2类及其他车辆可参考执行。
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汽车用混合电源技术规范》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制修订:修订;项目周期:16个月;标准类别:产品;主要起草单位: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用混合电源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最高直流工作电压低于60 V的混合电源系统。本次主要修订技术内容包括:修改48V电源阻燃性能、电源安全、容量、功率性能、无负载容量损失、存储中容量损失、高低温启动功率的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修改12V辅助电源阻燃性能、电源安全、容量、存储中容量损失的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新增低温启动能力、循环寿命试验等方面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国家标准计划《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的可靠性试验方法 第1部分:加速试验》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制修订:制定;项目周期:18个月;标准类别:方法;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启津测试技术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车和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描述了车辆的电气电子系统及部件加速试验的理论基础,规定了高温耐久试验、温度循环耐久试验和恒定湿热试验的试验方法和加速模型。本文件适用于车辆的电气电子系统及部件。不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电气电子系统及部件。本文件给出了加速试验方法概述、样件数的确定和加速试验在耐久试验上的应用。并在附录中给出了加速试验在耐久试验上的应用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