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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重庆启动2026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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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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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安排,有效促进“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16”科技创新布局深度融合,纵深推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持续做强做优工业主引擎。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现开展2026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


支持方向: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奖励
奖补标准:每款车型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申报条件:整车企业生产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全新车型。2025年内销售量达50辆及以上。

 

二、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商用车


支持方向: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车型研发激励
奖补标准:年销量3000(含)—5000辆(不含)的车型,给予500万元激励;年销量5000辆以上的车型,给子1000万元激励。单个企业年度激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同一平台车型不重复给予激励。
申报条件:整车企业生产的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全新车型或新公告改款车型。同一平台车型达3000辆以上。

 

支持方向: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核心零部件新建项目激励
奖补标准:按照企业实际项目货款利率的50%,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单个企业的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11000万元。
申报条件:新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为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动力电池、电驱等核心零部件生产项目;新建项目已完工;新建项目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项目备案成核准文件;新建项目在2025年1月1日之后与银行签订项目货款合同,并实际发生贷款额和贷款利息。

 

支持方向:智能驾驶系统平台激励
奖补标准:按照不超过平台建设费用(不含税,包括硬件设备费、网络设施费、操作系统等软件费、技术服务费)的30%,给予新能源商用车整车企业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平台开发激励。
申报条件:2025年1月1日以后整车企业自主开发和联合智能驾驶技术企业开发部分驾驶辅助及以上级别的智能驾驶系统平合;智能驾驶系统平台搭载于新能源商用车产品,并实现市场化应用;整车金业拥有智能驾驶系统平台的所有权。

 

此外,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核心零部件技改项目激励,纳入技改专项贷项目统一申报,申报要求以该通知为准。

 

支持方向: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融资租赁激励
奖补标准:按照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专项融资租赁产品年度实际投放融资金额的1%给予激励,单个融资租货机构年度激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条件:融资租货机构与市内商用车整车企业达成战略合作;融资租货机构联合市内商用车整车企业创新开发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专项融资租货产品;融资租赁机构2025年提供市内生产的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融资租货服务达1000辆;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专项融资租货产品已实际投放融资金额。

 

支持方向: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保险激励
奖补标准: 对承保本年度新上牌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按照保費金额(不含税)的10%给予保险机构激励,单个保险机构年度激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条件:保险企业与市内商用车整车企业达成战略合作;保险企业2025年度承保的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在车型相同或类似且承保内容为相同使用性质的情况下保费同比下降;保险企业2025年度承保的市内生产的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数量不低于上年同期;保险企业2025年度承保的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应为市内生产、销售、上牌。

 

支持方向:新能源商用车海外认证检测费用激励
奖补标准: 按照相关出口产品认证检测费用的10%给予激励,单个企业年度激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条件:新能源商用车整车及其关键零部件获得出口目标国家(地区)认证的商用车整车企业;新能源商用车整车及其关健零部件已取得认证证书。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汽车行业氛围营造
奖补标准:对具有相关资质的活动举办方,按照不短过活动经费(不含税,包括场地租赁费、搭建费、推广费、咨询费、现场执行费)的30%给予奖励,单场活动年度奖励资金不高于100万元。
申报条件:支持举办新能源汽车国际车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充换电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新能源汽车领城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

 

三、充换电基础设施


支持方向:农村地区(乡、镇)公共快充站建设
奖补标准:给予6000元/枪的一次性建设奖励。
申报条件:支持中心城区以外农村地区(乡、镇)建成并投运面向全社会开放,且平均单枪功率(充电模块功率/充电枪数量,下同)不低于60千瓦的公共直流充电桩。

 

支持方向:市级充换电服务平台建设
奖补标准:按照不超过年度投入(不含税)的50%,对市级车桩监测平台、市级充换电APP运营平台建设运维主体分别给予不高于300万元、50万元的年度奖励。
申报条件:支持市级车桩监测平台、市级充换电APP运营平台建设运营,不断完善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安全监管、信息公开、一键找桩等功能。

 

支持方向:超充基础设旄建设奖励
奖补标准:根据超充桩建成(新建、改扩建)数量给予资金奖励,其中I档5万元/桩,II档3万元/桩,III档不给予奖励。
申报条件:对建成的超充基础设施给予建设奖励。市经济信息委依据《全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评价细则》,对2025年各区县政府、重庆高速集团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划分为3档,其中100分为I档,全部开工建设且得分为100(不含)—80(含)分为II档,未全部开工建设或得分低于80分为III档。

 

以上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类型均为事后奖励。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安排,有效促进“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16”科技创新布局深度融合,纵深推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持续做强做优工业主引擎。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经信规范〔2023〕2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点专项资金管理操作规范》(渝经信财审〔2025〕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锚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目标,紧扣“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我委起草了《2026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申报指南》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当年预算安排等情况突出支持重点;重点支持三大主导产业集群、三大支柱产业集群、特色优势及新星产业集群、未来产业集群以及产业创新、技术改造、企业培育等领域项目;相关政策文件在《申报指南》中未列明的支持方向,在一定时期内统筹支持或迭代更新。

 

二、奖补标准

2026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采取“公开申报、免申即享、揭榜挂帅”方式安排项目。各支持方向奖补标准详见《申报指南》。结合当前企业投资能力实际,奖补金额原则上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予支持;支持项目根据2026年预算进行总控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高竹新区产业项目可自主选择申报川渝两省市产业扶持政策、奖补资金。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3.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失信名单。

4.申报项目须在申报截止日前30个月内开始实施(特定项目实施期见《申报指南》)。

5.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含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查实以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经济信息委专项资金项目;存在超期未验收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市经济信息委专项资金项目(系统将自动屏蔽)。

(二)分类项目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的申报项目,投资额条件放宽至50%。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公开申报类项目

1.起止时间。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3月20日,特定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7月31日,详见《申报指南》。

2.申报流程。申报单位通过企业码上服务(网址:https://qycs.jjxxw.cq.gov.cn/door)首页点击“专项资金申报”进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联系电话:023—68728896、023—68720003。

(1)注册登录。申报单位在渝快办注册后登录企业码上服务进入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在首页下载查看。

(2)在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指引,逐一填报相应数据及上传资料,“一键生成”申报书,无需另行提交电子及纸质申报书。不再要求申报单位提供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仅需提供票据清单,相关票据清单内容可直接从税务开票系统导出并按格式完成汇总、上传。

(二)免申即享类项目

1.起止时间。市经济信息委将拟奖补单位信息导入系统起止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2月6日至3月20日,其余项目拟奖补单位信息导入系统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7月31日前,详见《申报指南》。

2.兑现流程。项目无需申报,项目单位按照《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免申即享工作方案》(渝经信财审〔2023〕18号)文件规定,登录企业码上服务(网址:https://qycs.jjxxw.cq.gov.cn/door)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开展线上信息确认相关工作即可。联系电话:023—68728896、023—68720003。

(三)揭榜挂帅类项目

揭榜挂帅项目按照有关文件通知要求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贯

各区县经信、财政部门要主动深入企业宣传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项支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积极争取资金,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压实主体责任

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审计报告应有审计机构的签章并在中注协备案赋码。若出现以虚假申报资料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一经查实按规定进行禁报等相应处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

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核实和查重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各区县经信、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严禁挤占、挪用财政资金。

附件:2026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