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丨推进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新能源化
为落实《美丽北京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完成《美丽通州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明确:推动机动车结构优化升级
推进我区新能源车保有量进一步提升,新增注册登记汽车中新能源化率达到60%。
1.区发改委牵头,各责任部门持续落实《通州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各行业领域新能源车年度推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2.区商务局根据工作安排,落实适时发放汽车消费券、增加通州市民消费劵补贴额度等激励方式。
3.区交通委负责完善清洁运输车队建设、停车场新能源停车优惠、V2G项目建设等领域鼓励性政策,并推动副中心清洁运输试验区的建设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配合做好财政支持保障。
推进重点区域运行车辆新能源化。
1.区交通委负责推动公交车辆,区城管委负责推动环卫车辆,区商务局会同区国资委负责推动轻型商超配送车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推动公务车辆,均在重点区域内常态化运行新能源汽车(承担应急抢险任务及无适配车型的车辆除外)。
2.区城管委、区住建委会同区交通委、区交通支队分别针对建筑垃圾运输车和混凝土搅拌车,明确绕行路线,车辆非必要不进入重点区域,确因施工需要必须进入的,在确保其为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的前提下,要求其按指定路线快速通行、即停即走。
推进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新能源化,新增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新能源化率达到50%。
1.区交通委、区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研究出台新能源货车昼间路权优先政策,选定特定区域、特定时间段开展试点示范,对保障必要物资运输、符合要求的新能源货车给予通行便利,设置办理我区货车通行证,并加强通行时段管理。
2.区交通委牵头制定零排放货运车队资金补贴政策,组建清洁运输绿色联盟,搭建与用车企业的清洁运输合作平台,引导国企、重点用车单位与联盟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给予用车企业资金补贴,全年至少推广建立10家10辆车以上的零排放运输货车队,并推动我区存量老旧营运客货车淘汰更新为新能源车。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配合做好财政支持保障。
马驹桥镇政府牵头,在马驹桥物流园区内推动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推动园区内各用车(械)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租赁企业,优先选用清洁运输绿色联盟成员单位车辆,实现清洁运输比例维持在70%以上。区交通委在车辆办理货运车辆营运证环节提供支持。
推进生活和建筑垃圾运输车新能源化。
1.区国资委会同区城管委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争取并利用各类资金补贴与激励政策,推动我区新增的建筑垃圾运输车实现新能源化。
2.区城管委持续组织推动居民装修垃圾运输车新能源化,在2025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实施范围。
3.区交通委、区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制定实施新能源生活及建筑垃圾运输车优先通行政策。
4.区城管委会同区住建委、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路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推动城市副中心新开工工地(出土阶段除外),应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建筑垃圾运输车。
推进混凝土搅拌车新能源化。
1.区住建委推进我区混凝土搅拌车新能源化率达到25%。根据《绿色施工管理规程》,鼓励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车,以及新能源挖掘机、装载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用尽用”。
2.区交通委、区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制定实施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车优先通行政策。
3.区住建委至少选取1家混凝土搅拌站开展示范试点,进出搅拌站的各类车辆(牵引车、栏板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基本为新能源。
推进公共领域车新能源化(承担应急抢险任务的车辆除外)。
1.区交通委负责推动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推进新增和更新的网约车为新能源车,网约车新能源比率稳步提升。
2.区城管委组织落实推动环卫领域车辆新能源化的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优先道路通行保障,推动新增或更新的环卫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环卫车50%左右。
3.区交通委协调东区邮政管理局推动新增或更新的轻型邮政车、轻型快递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4.区商务局会同区国资委推动全区各商超(包括市属、区属商超)新增或更新的轻型商超配送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5.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新增或更新的公务车等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区城管委组织实施货车和大中客车补能规划,结合现有加油站布局规划,统筹充换电、加氢等综合补能需求,推进超充站等补能设施建设。加快在物流园区(物流基地)、旅游集散地、大型车停放地等建设适用于货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补能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