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丨支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应用运营
为把握汽车产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加快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促进台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台州市经信局牵头起草《台州市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明确: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整车规模不断扩大,关键零部件本地配套能力显著提高,形成较完备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供应体系,打造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产业基地,新能源整车年产量达50万辆,新能源整车产值超600亿元,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有关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意见,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支持全面创新提质机制,顺应汽车产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以集群化培育、智能化赋能、绿色化转型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关键路径,推广“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的合作创新模式,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和市场牵引相结合,坚持激活存量和做优增量相结合,围绕整车制造、核心零部件、基础零部件等,着力构建整车牵引、配套协同的发展格局,打造具有台州特色的新能源汽车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工作目标
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整车规模不断扩大,关键零部件本地配套能力显著提高,形成较完备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供应体系,打造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产业基地,新能源整车年产量达50万辆,新能源整车产值超600亿元,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科技创新攻坚行动
1.聚力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深化新能源汽车“三纵三横”研发攻关,积极布局电池、电机、电控、智能驾驶、车网融合等重点领域,攻克一批“卡脖子”和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研发中心及实验室。对被列为省级创新联合体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牵头承担国家级、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补助。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展科技攻关专项,列入重点研发项目每项最高补助15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最高补助20万元,鼓励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创新主体开展协同作战。
2.打造创新平台矩阵。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孵化器建设。对国家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卓越级、标准级孵化器,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奖励;标准级升级为卓越级的,给予差额奖励。对省级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引领级、规范级孵化器,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规范级升级为引领级的,分别给予差额奖励。对市级主管部门新认定的示范型孵化器,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3.推动产品研发创新。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创新研发新产品。支持整车集成研发,加大新能源汽车新车型研发项目扶持力度,可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研发投入40%的补助。加快布局车载操作系统、感知与决策系统、线控执行系统等核心创新领域,提高整车智能化水平,支持软件或集成电路企业为整车或自动驾驶等终端提供新解决方案。
(二)实施产业创新提能行动
4.加速成果转化应用。坚持“市场评价”的成果转化导向机制,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培育打造新能源汽车品牌,持续推出中高端“爆款”车型。支持零部件企业加速研发成果转化应用并形成新产能,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形成新集聚。加速新能源汽车研发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支持新能源汽车新车型量产,单个新车型可按其产量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出厂价3%的奖励。
5.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坚持以平台抓实产业,以“1+1+9”产业平台为基础,推动路桥区及台州湾新区、临海市打造两大五百亿级汽车产业基地,并争取列入省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核心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基地。椒江区、黄岩区、温岭市、玉环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打造各具特色的关键零部件产业基地,差异化布局动力电池材料、精密模具、汽车电子等细分领域,全面提升产业集聚效能和区域辐射带动力。
6.深化整零协同发展。搭建新能源汽车产业对接平台,积极推动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合作,不断提升汽车“三电”“三智”等领域本地配套能力。对围绕新研发车型进行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总成(含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技术改造项目予以支持。
(三)实施智绿融合赋能行动
7.推动“智改数转”覆盖。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推动软、硬件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关键环节的深度应用。打造智能制造梯度体系,对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列入国家领航级智能工厂、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省级“未来工厂”、“未来工厂”试点、省级智能工厂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同一家企业按差额补足奖励。
8.引领创新绿色赋能。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标准及办法,完善碳足迹认证、评级及激励机制。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工厂,鼓励优势企业率先打造“零碳工厂”。对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名单、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目录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30万元奖励。
(四)实施应用生态建设行动
9.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系统布局智能充换电基础设施,持续增加公共充电桩数量,在有条件的区域试点建设加氢(甲醇)站。加快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支持在具备基础设施条件的路段或区域开展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和应用运营。
10.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进新能源汽车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提升市场准入规范化和便利度。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或行业机构举办专业活动或参加重大展会。支持标准化创新发展,鼓励支持整车企业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对制定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四、保障措施
建立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由市级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参与,统筹推进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制定和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引入的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领域高端人才,按规定给予项目资助、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支持。深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合作,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发挥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投资力度。鼓励银行、担保等机构制定个性化融资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企业实施贷款利息优惠、授信准入放宽等措施,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企业融资支持。
本行动计划自X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县(市、区)(含台州湾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本行动计划与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新、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本政策涉及的奖补资金按照台州市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其中整车集成研发及研发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资金支持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含台州湾新区)负责兑现。